包括苹果公司(Apple Inc., AAPL)、亚马逊公司(Amazon.com Inc., AMZN)和谷歌(Google)母公司Alphabet Inc. (GOOG)在内的十几家科技公司一致支持微软(Microsoft Co., MSFT)在美国联邦政府机构索取其客户数字数据时要告知客户的法律诉求。
上半年,微软因反对美国政府对用户电子邮件执行所谓的“秘密搜查令”,起诉了美国政府部门。而就在上周五(该案支持者归档截止日),各大公司纷纷正式发出短讯或简报表示支持微软。其中不仅有苹果、谷歌、亚马逊这样的科技巨头,还有社会团体、媒体组织、医药公司等。
美国政府在周五收到的却是一个长长的“对手”名单。
今年四月,微软向西雅图联邦法院提起了对美国政府部门的诉讼,对政府部门搜查用户信息过程中无限制的言论禁令(即微软不得告知用户)是否符合美国宪法提出了质疑。在这项指控中,美国联邦政府在过去18个月向微软发起了5624次对用户信息的查询要求,而其中一半,被附加了言论禁令。微软提出一项法律倡议,当联邦情报人员索取用户数字信息时,应当向用户发出提示。
目前看,亚马逊、谷歌、Snapchat、Salesforce和其几家公司已经提交简报表示对支持微软,苹果、Mozilla和其他人做出了自己的档案,Twitter也表示正在考虑加入战团。
苹果在文件中表示,政府在实践中利用“秘密搜查令”的频率和次数近乎无限,因为其“端点”从一开始就不够明确。2016年,苹果宣称已经收到近600次 “秘密搜查令”。
Mozilla方面表示:“当要求提供用户数据时,这些禁言令有时并没有解释清楚禁言必要的原因。更糟的是,政府还经常提出无限期的要求以此来阻止各家公司通知用户,甚至在很多年之后,多到都已经不再需要禁言令后。”
除科技公司外,像福克斯新闻,国家公共广播和华盛顿邮报等媒体组织也提交了简报。此外这份名单里还包括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美国商会、美国全国制造商协会,美国报业协会、电子前沿基金会等公民自由团体。同时还有部分微软客户参与进来,包括美国礼来、葛兰素史克两个医药巨头。他们称,如果隐私权无法受到保护,云计算带来的好处将 无法实现。
福克斯新闻网有限责任公司、美联社以及其他27家新闻机构称允许对电子邮件用户使用秘密搜查令侵 犯了用户的言论自由权。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与电子前沿基金会等隐私权组织也寻求递交所谓的“法庭之友”文件,以支持微软的立场。
除去公司和团体外,微软的支持者包括华盛顿州的4名前总检察长、负责FBI西雅图分支的前特工。他们认为“秘密搜查令”违反宪法,因为取得搜查令却不公布,等于抵消了搜查令的必要功能,搜查令要求对被搜查目标发出通知。
在一份声明中,微软首席律师官Brad Smith表示,在最后一天(上周五),他预计收到总计约80多家公司或团体的支持简报。Brad Smith通过电子邮件发表声明称:“我们认为,在这起诉讼中宪法赋予公众的权利非常重要。当自己的邮件受到政府搜查时,他们应该有权知道,除非真的需要秘密搜查。”
而司法部发言人Mark Abueg没有立即对科技公司力挺微软的行动作出回应。
美国司法部、总检察长Loretta Lynch以及他们的支持者则为“秘密搜查令”辩护,他们称需要数字工具来帮助对付日益复杂的犯罪分子和恐怖分子,这些人正利用技术沟通和隐藏行踪。
但是面对诸多的公司和团体,他们显然需要加大说服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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