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大家因为全国针对青海玉树地震的哀悼活动而忽略一个重要新闻,那就是最近国家对网络音乐市场的大清洗。其中,一百多家从事网络音乐服务的网站被 直接点名,这些网站并被要求60日内到相关部门进行许可申请或备案登记。这样的整治措施不可谓不严厉,国内网络音乐市场正在进行一场大清洗。
一、百余网站被点名,六十天内须整改
近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下发了一系列通知,部署开展规范网络音乐市场秩序、整治违规网络音乐网站行动。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文化部对从事网络音乐经营性活动的单位实行许可制度,对从事网络音乐非经营性活动的单位实行备案制度。
此次整治措施不可谓不严厉,没有获得经营许可资质或没有备案的100余家音乐网站被直接点名,同时文化部要求在《通告》下发之日起60日内这些网站要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到相关文化行政部门进行许可申请或备案登记。
同时,对未列入此次名单的其他未经许可或备案擅自提供网络音乐产品或服务的网站,也要参照《通告》规定,及时办理许可或备案手续。对逾期未进行许可申请或备案登记的网络音乐单位,文化部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从文化部这一系列整治措施看,国内网络音乐市场正在进行一场前所未有的大清洗。
二、多个部委齐亮剑,音乐网站被严管
其实,之前文化部、广电总局等部委都曾经有过相应有系列措施。
2009年9月3日下午消息,文化部对外发布《文化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网络音乐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对进口网络音乐报备主体、审查方式、网络进口音乐交易、音乐产品搜索等方面做出规定。
当时通知中指出,从事网络音乐产品的制作、发布、传播(含直接提供音乐产品链接方式)、进口等经营活动,须是经文化部批准设立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单位经营网络音乐产品,须报文化部进行内容审查或备案。
而广电总局也在最近一两年对网络视听节目进行了大力度的整治。2007年12月29日相关部委就联合发布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当时在一 些政策疑惑之后,广电总局进行了解释,当时正在运营的大部分合法视听网站都不受“国资”条件的限制,只要重新登记即可继续经营;只有2008年1月31日 起,新进入者必须符合“国资”条件才可提供服务。
2009年9月15日,广电总局办公厅向各地发文,对于没有视听许可证的企业,广电总局受理补办《许可证》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20日。 当时还提出,2010年3月1日起,各级广电管理部门要对本辖区内视听许可证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无证播出的依法予以处罚(包括申办未批的)。 对违规情节恶劣、无证播出达3个月以上的,要按照有关程序要求,重点查处,坚决关闭。
另外,今年初,工信部还要求各类网站进行相应的备案,现在想想,相比上面文化部与广电总局的规定比起来,工信部的备案要求还算更低的要求。
从目前百余家网站被点名并被要求六十天内整改的情况看,就是相关各部委严厉整治结果的具体表现。
三、音乐服务须规范,各路监管应统一
目前,网络音乐已经成为广大网民的主要互联网应用之一,也得到了多数网民的喜爱。虽然,广大国内网民都喜欢或习惯免费享用网上的数字音乐,但多数音乐版权机构普遍认为必须规范网络音乐服务市场。
虽然,在谷歌中国退出大陆去香港之前,它也曾经和巨鲸音乐网合作,推出正版、免费的音乐服务,但是随着谷歌中国经营上的摇摆不定,其免费音乐模式还能坚持多久尚难预料。
同时,各类音乐版权机构似乎“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最新的消息是,电影著作权协会提出宾馆视频点播也考虑收版权费。之前听说卡拉OK点播歌曲要收版权费,商场的背景音乐要收入版权费,最近好像长途汽车上播放DVD等也要收入版权费。
但也听说,一些版权费收了之后,相应的版权费管理机构并没有做好管理工作,例如多数音乐的曲作者与词作者并没有收到相应的报酬,而相应的管理费开支却数目不小。
问题是,在我国存在文化部、广电总局等多个部委多头管理的格局下,再加上版权机构的“逼迫”,多数音乐服务网站的确会倍感生存的压力。
一些普通的中小型音乐服务网站可能就面临着不了解办网要求及达不到办网要求的问题。比如,一此网 站只知道要有工信部的备案,但对文化部与广电总局的要求并不清楚;又比如广电总局的视听许可证的门槛儿就不低,其中“国资”背景与千万注册资本都并非易 事。而本文开始提取文化部点名的百余网站可能部分自己都不是很清楚自己“违规”了。
实际上,这与我国相应的文化管理部门机构不合理,从而引起了多头管理有关,同时相应的政策宣传工 作也做得不到位。看来,只有今后文化部及广电总局的某些部门合并,也许才更有利于包括音乐服务在内的网络文化市场的管理。相应的问题还包括版权管理上遭遇 文化部及新闻出版总署等部委多头管理上。
总之,目前国内包括网络音乐在内的网络文化市场正在经历着一场声势浩大的清洗,可能会有一些网站 因为各种原因而被关闭或淘汰。但是,网络文化市场又是满足广大网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所不可缺少的一个市场,因此相应的管理与规范也必须跟上。只是, 希望国家在管理的同时,能将相关部门的职能进行归类,尽可能减少多头管理,同时多做宣传工作,至少让愿意从事网络文化领域的企业能比较清晰明了地知道相应 的规范。
另外,广大网民还是希望相关的网站与版权机构能多探索新的网络音乐服务模式,免费或低收费模式还是大有可为的,而网民们普遍比较反感一些机构坐等收钱的模式。(作者:陈永东,电子邮件:cyd888@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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