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的公开信)宣传部执行公务就能限制人身自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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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执行公务就能限制人身自由吗?

——致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的一封公开信

 

李书记:

你好!

       祝贺你的辖区成为全国人民关注的焦点——7天前,你辖区内的一位女士,因为拆迁而自焚身亡!

7天后,12月6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光天化日之下,我在贵市新都区三河镇,被金牛区宣传部的四名公务人员,限制人身自由几十分钟,最后拨打110报警才得以解围。

这件事,让人愤懑、屈辱和震惊,同时,也人产生深深的忧虑:在1000多万人口号的成都,还能保障普通人的安全和自由吗?

现在,我向你讲述事情的经过:

       12月6日下午13点左右,我从金牛区金华村乘车到了临近的新都区三河镇复印东西,在三河镇政府对面的一间复印店里,正在扫描图片的我,被四个不亮明证件身份的男人限制了人身自由。

这四个人其中一个自称是金牛区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在他并未出示工作证件的情况下,他要查看我的证件,被我拒绝了。我的逻辑是,在造假遍地的时代,他们为何不出示自己的证件却要看我的证件呢?

我告诉他们,想看我的证件,可以,但他们必须先出示能证明自己身份的工作证抑或其他证件。

       让人失望和震惊的是,这四人非但没有出示自己的证件,反而逼迫我交出证件,不交出,就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将把我控制在复印店内,不允许走出店门一步——四人牢牢站在复印小店门口,堵塞通道,不让其他顾客进来,也不让我出去。

僵持过程中,老板娘多次请求四人不要阻挡她做生意,结果,四人不管不问,继续他们无理和违法的行径!

       其间,我两次试图冲出去,均都被这四个不亮明证件的人暴力阻拦,想拍照留存证据,也被暴力制止。为避免发生流血冲突,我告知四人:你们这样限制我人身自由,是违法的,我要报警!

一人回答,随便你报好了!

报警后几分钟,有三个穿便衣的人赶到,其中一人告知我说:我就是警察,跟我走吧!为安全起见,我让此人亮明身份,结果,此人出示了金牛区公安分局的警官证。

我拒绝与此人一起离去。因为,我报警地是在成都市新都区,为何金牛区公安分局的人迅速感到,而且还穿着便衣?

我感到了恐惧,随即掏出手机向《南方都市报》记者等人求援,请其在成都市区再拨打110帮我报警。

在我正要被金牛区那位便衣警官拉走时,新都区三河镇派出所的警察赶来,将我和那四个不出示自己证件的人带至三河镇派出所,奇怪的是,那个三个穿便衣的金牛区警察神秘消失了。

在三河镇派出所,经过长达四个多小时的等待,直到六点钟左右,在金牛区宣传部外宣办主任袁代树和新都区外宣办杨主任以及新都区公安分局法制科科长等人多次催促下,那一直不愿亮明身份的四人,才极不情愿地告知我他们的名字和单位。

现在,三河镇派出所给我的说法是,事情太小,不予立案,如果我想寻求解决途径,自行到这四人的上级单位去!

我感到受到了伤害,原来报警也没有一个说法!

于是,我想到你李春城书记,想向你反映情况,我的判断是,在成都市,你的话,他们应该还是听的吧。

我的疑问大致如下:

一、          作为区政府的公务人员,金牛区宣传部的四个人拒不出示自己的工作证件,却要查看别人的证件,这是否合理?

二、          在对方拒不出示证件的情况下,他们四人仗着人多,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这是否合法?                                                                

三、          四人均声称是为了配合金牛警方维护地方稳定而进行媒体管理,那么,媒体管理是否就意味着看到媒体模样的人就上前去强制查看证件?而且还特地开车跑到了别的辖区。

四、          四人均声称他们是在执行公务,我想知道的是,金牛区宣传部给他们分派了什么任务,让他们来限制人身自由?

五、          四人在接受派出所询问以及金牛区宣传部其他工作人员都称,现在,金牛区维护稳定很重要,我想问李书记,这种局面的原因是什么?

六、          在三河镇派出所,前去解决问题的成都市委宣传部外办副处长程陈,不问我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反而一再追问我的身份,认为记者身份难以确定,我想问的是, 即便我不是记者,他们不出示自己证件就想查我证件,这应该吗?另外,作为一名处级干部,程陈先生如果代表成都市一些干部水平的话,我为成都的发展感到深深 担忧!

李书记,本来,作为一个对成都充满好感的年轻人,作为一个致力于追求真相的职业记者,我脑海中充满了对成都的好感,那里,有着诱人的美味,有青城山和都江堰等无敌美景,还有经历了地震磨难的人民。

但是,身在成都的我,现在却感到了恐惧和屈辱,为我的人身安全,也为我的人格尊严,更为了每一个像我一样的普通公民。

有人说,这事很小,不必要争了。是的,事情确实很小,他们只限制了我人身自由没多长时间,但是,我想说的是,作为一名现代公民,人格的尊严和人身的自由,是人生命的另一种表现,公务人员假公务之名哪怕限制我们一分钟乃至一秒钟的自由,都是犯罪!

现在,将限制我人身自由的四个人列出来,这四个没看过证件的人名字,是我在三河镇派出所经过几个小时的争取和努力,才得到的结果,真让人感慨!

他们是:金牛区委宣传部办公室  杰敏

        金牛区文联常务副主席 刘汉科

        金牛区新闻中心  李 力

        金牛区新闻中心  郑介平  (注:这是他们自己写的名字,我未核实)

期望李书记治下的成都越来越安全和自由,公务人员不在假公务之名限制他人自由,人民没我这样的恐惧和屈辱,谢谢!

此公开信系个人行为,和单位无关。

                                           《南方人物周刊》记者 陈磊

                                                 200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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