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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年表
滕彪
1973年生于河南省民权县。
1984年、1987年、1990年分别毕业于民权县褚庙乡孙坡楼村小学、民权县褚庙乡张小楼中学、民权县重点高中。
1990年考入兰州大学法律系,1994年7月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1年暑假期间,豫鲁交界某村发生严重械斗,许孤身一人前往,成功调停。
1994年7月-1995年9月,在冰熊集团等地实习。
1995年,再入兰州大学法律系,1998年7月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8年7月-1999年9月,在《南方周末》等单位实习。并从事农村教育。
1999年,入北京大学法学院,2002年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2年5月-8月,在《中国改革》杂志社农村版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002年月至2003年1月任农村版采编中心主任。
2002年7月,受聘为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讲师。
2003年5月,孙志刚事件后,与俞江、滕彪"三博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公民建议书,要求启动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违宪审查,被媒体广泛报道。6月,国务院废除收容遣送制度。
2003年7月,在民营企业家孙大午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担任辩护人。10月30日,孙大午先生被判缓刑,获得释放。
2003年10月,与张星水律师、俞江、滕彪创立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后重新注册,更名为公盟。
2003年11月,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与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选举,成功当选。
2003年底,入选中央电视台首届"全国十大法治人物"。
2003年,获Gleitsman 基金会"社会成就奖"。
2003年底,获《南风窗》"为了公共利益"社会良知奖。
2004年2月,担任《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案的辩护人之一。
2004年1月,在海淀区人代会上,就海淀区财政局年度财政预算报告提出质疑,并使财政局修订了预算报告,准确列出了具体项目开支。5月,与其他代表一起倡议成立人大常委会会议监督小组,保证每一次人大常委会有两名普通代表进行监督。
2004年,参与代理承德陈国清等四公民五次被判死刑案。
2004年夏,主持公盟"我们是人民代表"论坛。
2004年9月,一塌糊涂网站被关闭后,发起联名呼吁及撰写法律意见书。
2004年7月-12月,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同时考察美国大选。
2005年,主持信访调查并撰写中国信访报告。2006年完成。许志永持续关注上访问题,在调研过程中多次被接访人员殴打,引起社会关注,5月份之后打人现象减少。
2005年5月,成立自己的代表办公室,每周四下午接待选民来访。
2005年6月,与其他五位海淀区人大代表一起联名写信给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建议就圆明园防渗工程的环保问题召开听证会。
2005年夏,参与陕北民营石油案及营救朱久虎律师。
2005年-2006年,关注临沂暴力计生问题,担任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的辩护人。
2005年底,与其他13名"中国维权律师"一起入选《亚洲周刊》年度风云人物。
2006年,主持关于修改《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立法建议。
2006年底,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再次当选海淀区人大代表。
2006年,入选《南方人物周刊》领跑未来的十位青年领袖。
2007年8月,帮助黑砖窑受害人陈小军和庞飞虎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赔偿。
2007年,作为海淀区人大代表,为海淀区博雅德园小区业主呼吁,最终维权成功。
2007年,主持和参与撰写"关于推动《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和履行的研究报告"。
2007年,负责"北京市户籍改革、完善城市新移民准入制度"项目。
2008年-2009年,为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2008年,关注黑监狱问题,多次探访京城黑监狱,营救访民。
2008年,参加中印青年交流项目,访问印度、美国。
2008年11月,《经济观察报》专访:《行侠仗义许志永》。
2008年,协助律师推动北京律师协会的选举。
2008年,入选"改革开放30年影响社会进程120位代表人物"。
2009年,担任因发表对政府养犬政策的批评言论而被捕的公民黄勇的辩护人。
2009年,上访者姚晶北欧驻京办殴打致伤严重,撰文呼吁并提供法律援助。
2009年,完成公民维权手册。
2009年5月,主持公盟第一期法律知识培训。
2009年,关注非北京户籍学生的教育权问题。
2009年7月29日,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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