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ght Jack 博客所写的,是这位警探(博客副题是“一个英格兰侦探”)在执行公务时的种种遭遇和感想,讽刺官僚、针贬时弊,不仅视角独特,而且观点清晰,表达上既直接了当又富有反讽和幽默感。他采用了电影演员彼得.洛 (Peter Lorre) 的一幅肖像放在博客题头,也许是想借此表示作为警察,被多方指手划脚的心情。
Night Jack 博客赢得了众多追随者,有时每周访问者可达50万左右,并经常在每篇博客下开展辩论。夺得首届奥威尔奖博客奖,为他的博客获得了更高的知名度。最近《泰晤士报》记者通过研究博客上提到的案例――虽然他已经对人名地名做了改动或隐藏,但还是透露出一些可追查的信息――挖出了他的真实身份:英格兰西北兰开夏郡的警探理查.霍顿(Richard Horton)。
霍顿在得知这一消息之后,向法庭申请禁制令,成功地阻止了《泰晤士报》发表他的真实身份。但是在《泰晤士报》上诉后,最近英国高等法院裁定,博客属于公开行为,作者不能期待其隐私权会受到法律保护,《泰晤士报》可以公布霍顿的真实身份。
《泰晤士报》的理由是公开 Night Jack 身份符合公众利益,警察执行公务时有义务公开身份,通过博客写与职务相关的内容时也应公开身份。然而在《泰晤士报》网站上,许多读者感到不满,纷纷指责报纸此举缺乏职业道德,完全可以选择不公布霍顿真实身份。霍顿供职的兰开夏郡警方对此事倒是表现得很大度,仅给予他一个书面警告处分了事。但是在压力之下,霍顿已经关闭删除了他博客。
正如他的律师所说:许多匿名博客的博主会惊恐地发现,他们的匿名权原来不受法律保护。他的博客被迫关闭,失去了一个来自警察体制内的独立声音,让他的读者感到惋惜,也让其他写匿名博客的公职人员感到担心。
霍顿的真实身份是被媒体挖出,而不是官方主动追查,所以距《一九八四》描述的情形尚远。然而许多人认为,Night Jack 被曝光和被关闭,显然不利于体制内外各种观点的自由交流,既不利于言论自由,也不符合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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