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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申请书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系研究公共政策和法律的专业研究机构。政府采购行为,属于公共决策研究的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26条规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虽然本条允许政府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形式采购商品和服务,但此应为原则之例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09-201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据此,贵部应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本次采购。根据行政合理性原则,即使贵部决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也应以合理之价格,购买相关之产品和服务。
此外,本法第33条规定:"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级财政部门汇总。部门预算的审批,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贵部作为负有编制预算职责的部门,应将贵部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编入年度预算,并报财政部门。
现从贵部公开的信息中得知,贵部以4170万价格,从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购得"绿坝-花季护航"的绿色上网过滤软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研究中心因科研之需要,申请贵部公开以下信息:
一、贵部本项采购是否纳入国家预算?
二、贵部为何不采取公开招标形式购买相关产品和服务?主要理由为何?
三、贵部本项采购的商品和服务的全部内容为何?
四、贵部采购价格是如何核算的?是否经过相关专业机构评估?价格核算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五、贵部未经公开招标,如何确定唯有郑州金惠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可以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确定的方式和依据为何?
书面申请随后寄出。
此致
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
二OO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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