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安装“绿坝-花季护航”侵犯公民表达自由权
陈力丹人民网答网友问
【网友】“绿色上网”是近年来很多家长和老师的呼吁。中国网民总数达到2.98亿,其中大多数是青少年,包括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网络信息的鱼龙混杂,让很多成年人感到忧虑。绿色上网过滤软件就是在这个背景下产生的。您认为,这次工业信息化部以正式颁文和强制实施的形式,推广绿色上网过滤软件,能否切实解决这些家长和老师的担忧?
【陈】如果通过倡导性的推广,由家长和中小学校的老师来控制使用“绿坝-花季护航”过滤器,严格执行禁止未成年人进社会上的网吧的行政规章,基本可以解决家长和老师们担忧问题。没有必要强制所有的电脑安装这种东西。
【网友】这次要求所有电脑预装的“绿色上网过滤软件”,同时针对成年人用户,这在网上引起很大争议。有网友认为:成年人对信息内容和文化产品的选择,是否主要应该通过道德自律和社会倡导来自主实现,而不宜由政府实施强制。对此,您怎么看?
【陈】获悉这个消息,我想到13年前,即1996年2月1日美国议会通过《1996年电信法》的情形。就在总统签发该法案生效的2月,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向费城联邦法院起诉《电信法》违宪,联邦法院判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胜诉。美国政府因此上诉最高法院,1997年年6月22日,最高法院十三位大法官一致裁决维持费城联邦法院原判:宣布《一九九六年电信法》的第五部分《通信规范法》(简称CDA,正文包括第五百零一条——五百零九条)违宪。CDA的主要内容(包括附件)之一是为保护未成年人,对淫秽信息的制作和传播进行限制,在电视上强制安装芯片V-chip,用于辨别已被分级的信息的级别,并且“锁住”预先设定的某些级别的内容。最高法院的理由是:此条款用词含糊,容易对言论自由构成威胁。其判决书写道:“虽然政府为保护儿童而使他们避免具有潜在危害的信息,但CDA实际上禁止了成年人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利即接受和向他人传播信息的言论的自由。”
即使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当时美国市场上已有各种可以帮助父母控制儿童电视观看的技术装置,如用于有线电视的“频道锁盒” (Channellockbox),能锁住某些特定时间播出的频道;还如“电视司令”(Tele Com Mander)和“电视卫士”(TV Guardian)等,均可帮助父母选择儿童可以观看的电视节目。因此,关于CDA的法律也是不必要的。
我们现在做什么呢?正在捡起人家13年前废除了的东西,而且还没有人家的那种正规的法律程序来实行,可是我们已经宣布正在建设法治社会!当时只是涉及到电视,我们涉及的是更为广泛的网络。
就如1997年美国法院的判决说的那样,保护儿童远离有危害的信息,大家没有异议,问题是强制安装过滤软件的结果,使得比儿童多一倍的成年人(儿童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也得陪着孩子看只能孩子能看的东西,成年人的信息接触权(也是表达权的一部分)不是被剥夺了吗?制定这个政策的信息产业部的官员,你敢说你没有看过色情录像吗?你一定也看得很过瘾吧?“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我们肯定的文化传统,现在我们怎么做起“己所欲,勿施于人”的事情了呢?
如果真想达到保护儿童的目的,“绿坝-花季护航”过滤软件可以推荐给家长,但是不宜强制安装在每一台电脑上。强行安装本身,恐怕醉翁之意不在酒吧?在这里,需要重申的是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中的话:“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其实,成年人涉及色情,是很正常的事情。19世纪中叶,英国处于维多利亚禁欲主义盛行时期,这种观念也影响到90年代的欧洲大陆。甚至德国工人政党社会民主党的报刊也提倡这种东西。恩格斯特别就此在党报上写道:“德国社会主义者也应当有一天公开地扔掉德国市侩的这种偏见,小市民的虚伪的羞怯心,其实这种羞怯心不过是用来掩盖秘密的猥亵言谈而已。例如,一读弗莱里格拉特的诗,的确就会想到,人们是完全没有生殖器官的。但是,再也没有谁像这位在诗中道貌岸然的弗莱里格拉特那样喜欢偷听猥亵的小故事了。最后终有一天,至少德国工人们会习惯于从容地谈论他们自己白天或夜间所做的事情,谈论那些自然的、必需的和非常惬意的事情。”(全集第21卷9页)马克思早年引证过爱尔维修的一段话:“一个人如果一方面对危害国家的恶行无动于中,另一方面却对私生活中的恶行怒不可遏地加以抨击,那就可以看出他是伪善的道学家。”(全集第2卷169页)
马克思和恩格斯经常诙谐地讨论性。他的名著《资本论》第一卷出版的那年(1867年),他给恩格斯的信中写道:
“由于刚才谈到生殖器,我向你推荐一下十六世纪法国讽刺诗人马屠朗・雷尼埃的几首诗,请你转给穆尔。虽然在这方面我看过许多书,但是我还不曾记得有谁这样用诗体来描写热尿。
我那高高昂起的鸟儿,
奇特地垂涎欲滴;
当我奉上容器,
便淌出漂亮的稠汁。
倘过多寻求龌龊,
这家伙因傲慢而厌恶;
原谅它的轻浮吧,
它已为自己的罪孽而哭泣。
同一个诗人下面的诗也不坏:
爱情的仲块
爱之情感,
透过眼睛进入心房,
又,以仲块的形式,
从腹下部插入。
最后:
雷尼埃杀死了莉泽特
遭到欺辱的莉泽特,
流泪扑向雷尼埃,
杀死我吧,求求你,
我是多么渴求!
他毫不拒绝地
掏出了……你当然知道是什么,
放进她的肚子使劲敲。
她却想立刻断气,
说道:我怕死不了,
心儿一个劲儿跳。
雷尼埃不耐烦再帮忙,
怕她再来找麻烦,
说道:你干脆死了吧,
我的匕首已经磨钝。”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31卷373-374页,许崇山译)
出版这卷全集是1972年,还是“文革”时期,编辑采用的方式是原文(法文)照录,不翻译出来。现在我们翻译过来看看吧。我们不是总说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吗?那就遵循恩格斯的教导:“最后终有一天,至少德国工人们会习惯于从容地谈论他们自己白天或夜间所做的事情,谈论那些自然的、必需的和非常惬意的事情。”
【网友】这里还有个如何认定和谁来认定“色情网站”和“不良网站”的问题?这个尺度是“绿坝”和“花季护航”两款过滤软件的生产公司来制定,还是工信部审定?企业制定或政府审定,会不会存在对色情网站和不良网站界定过严或过宽的问题?或者是否应该通过文化界、教育界专家坐下来,进行专业研讨和推荐过滤网站的名录?或者,专家讨论出来的需要过滤的网站名录也只是一种推荐,应该交给成人电脑用户自行判断和决定?对此,您怎么看?
【陈】关于什么是色情,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标准,不断地放宽尺度,禁区缩小是普遍趋势。“文革”时期,马克思夫人燕妮裸着脖子和小个上半身的美丽画像,曾被内蒙古某位生产队长判断为黄色照片,保存这张梅林著《马克思传》中插页的知识青年因此遭到批斗。那时,世界名著《红与黑》、《漂亮的朋友》、《十日谈》等被江青判断为黄色小说,只能她看,不许全国人民看。80年代《金瓶梅》删节出版还引起过争论,现在全版书到处可以看到,谁还当回事呢?
关于色情的判断很难做,如果一定要做,首先考虑是现在的孩子已经看到了什么,他们的心理反应,总不能回到“文革”时期的色情标准吧。还有艺术与色情的差别如何划分等等。可以考虑由性学家、伦理学家、心理学家、儿童教育家们等去讨论(但同时也得请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参与)。无论如何,企业、信息产业部,甚至宣传部,都不该是这类标准的产生地。
【网友】还有网友提出,这次动用财政上千万元的资金,由“政府购买”企业软件,又涉及全国网民上网私权的问题,这样的事情应该举行听证会。您是否同意这样的主张?
【陈】这样动用财政资金,确实需要经过一定的听证程序,纳税人的钱怎样花,需要有效的监督程序。当年美国反对V-chip的一个原因之一(当然不是主要的),是这个东西经过国家法律带给部分相关企业利益,不合法。
【网友】党的十七大提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网上一些淫秽、不良和低俗信息也有泛滥趋势,您认为如何做,才能在保障网络阅读和言论自由和营造健康网络信息环境之间,保持一个合理的平衡点?
【陈】成年人对于色情信息,有接受需求,也是有抵御能力的。每个人的信息偏好属于私人事项,只要不违法,国家没有必要干预,即使是低俗。其实,每个人,即使是文化水平很高的人,也需要色情信息。恩格斯引证说:人是什么,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泰晤士报》(世界公认的最权威的高级报纸)的多数读者,同时也是被视为低俗的报纸《太阳报》(英语世界发行量最大的报纸,400万)的读者。
当然,对于网上的信息,特别是综合性的新闻网站,需要有适当的导向,引导人们健康向上,关注人类、全球的共同事务,要有基本的正确立场,例如环保、保障人权、反对战争;在国内事务方面,遵循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等等。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看不顺眼,就轻易干预那些异类的信息。例如,老年人对于奇装异服很反感,若以这种标准禁止奇装异服,现在的年青人怎么活啊!90年代深圳有一本杂志,因为封面刊登了一幅女子背对读者的照片,因为她装着T字裤衩,被老人们视为色情,杂志因此被封。我们不要再做这种傻事了!
【网友】网络是如今言论相对自由的地方,也是民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奥运期间迫于压力暂时开放一些境外网站早已重新被GFW屏蔽,最近网站屏蔽力度和尺度更有所加剧,网友已纷纷表示不满,这次事件更是遭到广大网友的极力反对,我们注意到,这种反对的声音并没有停留在孩子应该有个什么样的上网环境,而更多的是对网络言论自由和信息公开的担忧,请问嘉宾,你们也有类似担忧吗?对于这种民意应如何缓解?
【陈】我国政府发言人一再对外表示,我们不会从奥运时期的开放度后退。我们应该兑现这种承诺。出现再次封禁的事情,主要由于我们尚没有可操作的封禁标准,现在实行的各种禁令带有较多的随机性和人治特征。马克思说:“凡是不以当事人的行为本身而以他的思想作为主要标准的法律,无非是对非法行为的公开认可。” (全集2版120页)我们既然承诺要以法治国,就应该朝向马克思提出的法治化情形努力。
【网友】不知道您们试过这个软件没有,我曾亲自体验过,拦截低俗网站的效果非常差,几乎不起什么作用,因此怀疑纳税人的钱这次又打了水漂,4000多万啊!面子工程起码还能看到一堆广场和石头,可这种高科技项目更加难以监督落实,是否可能成为新一代腐败的聚发地?
【陈】我没有试过。如果是这样,建议组织有关IT专家对产品质量进行公开检验,并向社会公开。
陈力丹人民网答网友问
【网友】“绿色上网”是近年来很多家长和老师的呼吁。中国网民总数达到2.98亿,其中大多数是青少年,包括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网络信息的鱼龙混杂,让很多成年人感到忧虑。绿色上网过滤软件就是在这个背景下产生的。您认为,这次工业信息化部以正式颁文和强制实施的形式,推广绿色上网过滤软件,能否切实解决这些家长和老师的担忧?
【陈】如果通过倡导性的推广,由家长和中小学校的老师来控制使用“绿坝-花季护航”过滤器,严格执行禁止未成年人进社会上的网吧的行政规章,基本可以解决家长和老师们担忧问题。没有必要强制所有的电脑安装这种东西。
【网友】这次要求所有电脑预装的“绿色上网过滤软件”,同时针对成年人用户,这在网上引起很大争议。有网友认为:成年人对信息内容和文化产品的选择,是否主要应该通过道德自律和社会倡导来自主实现,而不宜由政府实施强制。对此,您怎么看?
【陈】获悉这个消息,我想到13年前,即1996年2月1日美国议会通过《1996年电信法》的情形。就在总统签发该法案生效的2月,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向费城联邦法院起诉《电信法》违宪,联邦法院判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胜诉。美国政府因此上诉最高法院,1997年年6月22日,最高法院十三位大法官一致裁决维持费城联邦法院原判:宣布《一九九六年电信法》的第五部分《通信规范法》(简称CDA,正文包括第五百零一条——五百零九条)违宪。CDA的主要内容(包括附件)之一是为保护未成年人,对淫秽信息的制作和传播进行限制,在电视上强制安装芯片V-chip,用于辨别已被分级的信息的级别,并且“锁住”预先设定的某些级别的内容。最高法院的理由是:此条款用词含糊,容易对言论自由构成威胁。其判决书写道:“虽然政府为保护儿童而使他们避免具有潜在危害的信息,但CDA实际上禁止了成年人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利即接受和向他人传播信息的言论的自由。”
即使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当时美国市场上已有各种可以帮助父母控制儿童电视观看的技术装置,如用于有线电视的“频道锁盒” (Channellockbox),能锁住某些特定时间播出的频道;还如“电视司令”(Tele Com Mander)和“电视卫士”(TV Guardian)等,均可帮助父母选择儿童可以观看的电视节目。因此,关于CDA的法律也是不必要的。
我们现在做什么呢?正在捡起人家13年前废除了的东西,而且还没有人家的那种正规的法律程序来实行,可是我们已经宣布正在建设法治社会!当时只是涉及到电视,我们涉及的是更为广泛的网络。
就如1997年美国法院的判决说的那样,保护儿童远离有危害的信息,大家没有异议,问题是强制安装过滤软件的结果,使得比儿童多一倍的成年人(儿童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也得陪着孩子看只能孩子能看的东西,成年人的信息接触权(也是表达权的一部分)不是被剥夺了吗?制定这个政策的信息产业部的官员,你敢说你没有看过色情录像吗?你一定也看得很过瘾吧?“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我们肯定的文化传统,现在我们怎么做起“己所欲,勿施于人”的事情了呢?
如果真想达到保护儿童的目的,“绿坝-花季护航”过滤软件可以推荐给家长,但是不宜强制安装在每一台电脑上。强行安装本身,恐怕醉翁之意不在酒吧?在这里,需要重申的是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中的话:“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其实,成年人涉及色情,是很正常的事情。19世纪中叶,英国处于维多利亚禁欲主义盛行时期,这种观念也影响到90年代的欧洲大陆。甚至德国工人政党社会民主党的报刊也提倡这种东西。恩格斯特别就此在党报上写道:“德国社会主义者也应当有一天公开地扔掉德国市侩的这种偏见,小市民的虚伪的羞怯心,其实这种羞怯心不过是用来掩盖秘密的猥亵言谈而已。例如,一读弗莱里格拉特的诗,的确就会想到,人们是完全没有生殖器官的。但是,再也没有谁像这位在诗中道貌岸然的弗莱里格拉特那样喜欢偷听猥亵的小故事了。最后终有一天,至少德国工人们会习惯于从容地谈论他们自己白天或夜间所做的事情,谈论那些自然的、必需的和非常惬意的事情。”(全集第21卷9页)马克思早年引证过爱尔维修的一段话:“一个人如果一方面对危害国家的恶行无动于中,另一方面却对私生活中的恶行怒不可遏地加以抨击,那就可以看出他是伪善的道学家。”(全集第2卷169页)
马克思和恩格斯经常诙谐地讨论性。他的名著《资本论》第一卷出版的那年(1867年),他给恩格斯的信中写道:
“由于刚才谈到生殖器,我向你推荐一下十六世纪法国讽刺诗人马屠朗・雷尼埃的几首诗,请你转给穆尔。虽然在这方面我看过许多书,但是我还不曾记得有谁这样用诗体来描写热尿。
我那高高昂起的鸟儿,
奇特地垂涎欲滴;
当我奉上容器,
便淌出漂亮的稠汁。
倘过多寻求龌龊,
这家伙因傲慢而厌恶;
原谅它的轻浮吧,
它已为自己的罪孽而哭泣。
同一个诗人下面的诗也不坏:
爱情的仲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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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以仲块的形式,
从腹下部插入。
最后:
雷尼埃杀死了莉泽特
遭到欺辱的莉泽特,
流泪扑向雷尼埃,
杀死我吧,求求你,
我是多么渴求!
他毫不拒绝地
掏出了……你当然知道是什么,
放进她的肚子使劲敲。
她却想立刻断气,
说道:我怕死不了,
心儿一个劲儿跳。
雷尼埃不耐烦再帮忙,
怕她再来找麻烦,
说道:你干脆死了吧,
我的匕首已经磨钝。”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31卷373-374页,许崇山译)
出版这卷全集是1972年,还是“文革”时期,编辑采用的方式是原文(法文)照录,不翻译出来。现在我们翻译过来看看吧。我们不是总说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吗?那就遵循恩格斯的教导:“最后终有一天,至少德国工人们会习惯于从容地谈论他们自己白天或夜间所做的事情,谈论那些自然的、必需的和非常惬意的事情。”
【网友】这里还有个如何认定和谁来认定“色情网站”和“不良网站”的问题?这个尺度是“绿坝”和“花季护航”两款过滤软件的生产公司来制定,还是工信部审定?企业制定或政府审定,会不会存在对色情网站和不良网站界定过严或过宽的问题?或者是否应该通过文化界、教育界专家坐下来,进行专业研讨和推荐过滤网站的名录?或者,专家讨论出来的需要过滤的网站名录也只是一种推荐,应该交给成人电脑用户自行判断和决定?对此,您怎么看?
【陈】关于什么是色情,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标准,不断地放宽尺度,禁区缩小是普遍趋势。“文革”时期,马克思夫人燕妮裸着脖子和小个上半身的美丽画像,曾被内蒙古某位生产队长判断为黄色照片,保存这张梅林著《马克思传》中插页的知识青年因此遭到批斗。那时,世界名著《红与黑》、《漂亮的朋友》、《十日谈》等被江青判断为黄色小说,只能她看,不许全国人民看。80年代《金瓶梅》删节出版还引起过争论,现在全版书到处可以看到,谁还当回事呢?
关于色情的判断很难做,如果一定要做,首先考虑是现在的孩子已经看到了什么,他们的心理反应,总不能回到“文革”时期的色情标准吧。还有艺术与色情的差别如何划分等等。可以考虑由性学家、伦理学家、心理学家、儿童教育家们等去讨论(但同时也得请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参与)。无论如何,企业、信息产业部,甚至宣传部,都不该是这类标准的产生地。
【网友】还有网友提出,这次动用财政上千万元的资金,由“政府购买”企业软件,又涉及全国网民上网私权的问题,这样的事情应该举行听证会。您是否同意这样的主张?
【陈】这样动用财政资金,确实需要经过一定的听证程序,纳税人的钱怎样花,需要有效的监督程序。当年美国反对V-chip的一个原因之一(当然不是主要的),是这个东西经过国家法律带给部分相关企业利益,不合法。
【网友】党的十七大提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网上一些淫秽、不良和低俗信息也有泛滥趋势,您认为如何做,才能在保障网络阅读和言论自由和营造健康网络信息环境之间,保持一个合理的平衡点?
【陈】成年人对于色情信息,有接受需求,也是有抵御能力的。每个人的信息偏好属于私人事项,只要不违法,国家没有必要干预,即使是低俗。其实,每个人,即使是文化水平很高的人,也需要色情信息。恩格斯引证说:人是什么,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泰晤士报》(世界公认的最权威的高级报纸)的多数读者,同时也是被视为低俗的报纸《太阳报》(英语世界发行量最大的报纸,400万)的读者。
当然,对于网上的信息,特别是综合性的新闻网站,需要有适当的导向,引导人们健康向上,关注人类、全球的共同事务,要有基本的正确立场,例如环保、保障人权、反对战争;在国内事务方面,遵循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等等。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看不顺眼,就轻易干预那些异类的信息。例如,老年人对于奇装异服很反感,若以这种标准禁止奇装异服,现在的年青人怎么活啊!90年代深圳有一本杂志,因为封面刊登了一幅女子背对读者的照片,因为她装着T字裤衩,被老人们视为色情,杂志因此被封。我们不要再做这种傻事了!
【网友】网络是如今言论相对自由的地方,也是民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奥运期间迫于压力暂时开放一些境外网站早已重新被GFW屏蔽,最近网站屏蔽力度和尺度更有所加剧,网友已纷纷表示不满,这次事件更是遭到广大网友的极力反对,我们注意到,这种反对的声音并没有停留在孩子应该有个什么样的上网环境,而更多的是对网络言论自由和信息公开的担忧,请问嘉宾,你们也有类似担忧吗?对于这种民意应如何缓解?
【陈】我国政府发言人一再对外表示,我们不会从奥运时期的开放度后退。我们应该兑现这种承诺。出现再次封禁的事情,主要由于我们尚没有可操作的封禁标准,现在实行的各种禁令带有较多的随机性和人治特征。马克思说:“凡是不以当事人的行为本身而以他的思想作为主要标准的法律,无非是对非法行为的公开认可。” (全集2版120页)我们既然承诺要以法治国,就应该朝向马克思提出的法治化情形努力。
【网友】不知道您们试过这个软件没有,我曾亲自体验过,拦截低俗网站的效果非常差,几乎不起什么作用,因此怀疑纳税人的钱这次又打了水漂,4000多万啊!面子工程起码还能看到一堆广场和石头,可这种高科技项目更加难以监督落实,是否可能成为新一代腐败的聚发地?
【陈】我没有试过。如果是这样,建议组织有关IT专家对产品质量进行公开检验,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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