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叫王帅他也因发帖被拘

作者:张东锋  陈丽芝   来源:南方都市报
 
教育局文件,证实王帅因为诽谤他人而被拘留。
  教育局文件,证实王帅因为诽谤他人而被拘留。
王帅提供的曾被拘留的证据。
  王帅提供的曾被拘留的证据。

  第一帖:讽喻官场遭受处分

  最近两天,随着一则题为《四川王帅发帖被拘向社会的求助信》(以下简称“求助信”)开始在凯迪、新浪等论坛流传,四川安岳县继河南灵宝县之后再爆“王帅案”

  帖中称,申诉人名叫王帅,职业为教师,四川安岳县人。帖中介绍说,2008年10月17日上午,申诉人被传唤至乡政府,接受便衣警察(其中一个后来借用同行警警察证件表明身份)询问,并于当天下午“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我和学校的电脑扣押,来到安岳县岳城刑警中队,便开始反反复复对我进行笔录询问,一直到晚上8点过,最后以‘涉嫌诽谤’的罪名将我行政拘留7天”。

  而这一切都源起于一周前申诉人在凤凰网博客上的“一篇旨在讽喻官场道德危机的文章”。申诉人介绍说,“(2008年)国庆放假回来,大街小巷流传出‘安岳县房管局一姓龚的副局长耍小姐死在小姐肚皮上’”,于是他便“以‘文清’的笔名在自己的凤凰博客中写了一篇《安岳一局长寻欢猝死官员道德沦丧几何?》的帖子”。

  申诉人昨天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证实了此事,其提供的身份证信息与申诉信中提到的籍贯和出生日期相一致,申诉人的姓名也确实是王帅。

  这封申诉信曾于4月22日出现在王帅的凤凰博客上,4月29日就出现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当时并未引起网民注意,直到前天出现在凯迪论坛和新浪论坛。

  第二帖:处分过后发帖道歉

  记者发现,王帅的凤凰网博客上,那篇题为《安岳一局长寻欢猝死官员道德沦丧几何?》涉嫌诽谤的帖子已无法找到。尽管如此,网络搜索显示,该博文曾一度被多个论坛网站转载,包括中华网论坛。2008年10月10日,中华网网民“兰庐青锋”曾转载该文,转载的信息显示:“作者:文清(注:王帅的凤凰博客名)发表于2008-10-0917:06:24凤凰博报”。

  记者还发现,涉及此事的另外一篇博文,同样被删除。这篇题为《一封道歉信》的帖子显示,王帅的态度发生了明显转变。

  信中称,“前些日子,笔者因听信社会上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传言,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轻信谣言写了博文《安岳某局长寻欢猝死官员道德沦丧几何?》,给死者和死者家属带来了极大的影响,给谣言的传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被社会上一些有不良用心的人大肆利用。”

  王帅还在信中表示,“在经过事后笔者亲自的调查与证实:所谓的死者死于小姐肚皮上,完全是社会上的一些人的杜撰”,“该文章已经违反了我当初创作的本意,我对此深表痛惜,并对因不实创作由此给死者家属带来的痛苦表示深深的歉意!”

  记者注意到,这篇道歉信的发表时间2008年10月24日,即王帅被行政拘留一周释放当天。

  第三帖:再申诉期待公正评判

  王帅在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事情发生后,自己不仅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当地教育局也对他进行了处罚,而有关的处罚文件,在资阳大众网上依然可以找到。安教纪委(2008)6号文件称,“2008年10月9日,我县一青年教师王某在道听途说,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便以‘文清’的笔名在互联网自己的博客文章里传播不实消息,后被多家网站转载,大量网友点击,给相关人员带来了名誉和精神上的严重影响。我县公安机关经过查证,以王某诽谤他人的行为依法对其行政拘留七天。”

  文件称:(由于王某)“身为人民教师,不维护行业和自身形象,不坚持真理,不遵守国家法纪,不遵守社会公德,轻信散播谣言……决定对王某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道歉信我自己删了,因为我不服”。王帅说,在行政拘留七天期满后,他应警方要求其在博客发表一封道歉信。至于第一个帖子,则是在接到警方传唤时“意识到了问题”删除的,而求助信则是在警方以朋友身份建议下删除的。

  不过,王帅对自己受到处罚的依据并不认可,“没有指名道姓的文章,而且也不是特意针对死者是否涉嫌对当事人的诽谤”,“这个事情社会流传甚广,我的文章也是在事发近一周后才发出,为什么不追究其他传出谣言的人,反而只追究我的责任?”

  王帅对记者表示,他自己也理解“他们(警方)也许是奉上面的指示”,“(发求助信的)本意不在于追究谁的责任,况且现在也已经处罚了,申诉的日期也已经过了”。尽管如此,他还是想通过这封求助信在网络上获得一个公正的评判。

  本报记者张东锋实习生陈丽芝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