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H. 来源:另一种可能 | 3rd Possibility
今天(4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正式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其中明确列出今明两年中国政府在改善人权工作中的具体目标。据悉,这是中国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
比起两月前,国新办怒斥美国国务院发布的中国人权报告的依据来自“道听途说的报道甚至以谣言为依据”,后来又发布了著名的《2008年美国的人权纪录》以表达“你们又做得多好”那么个意思,今天破天荒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实在是一大进步了。从这个结果来说,还真得感谢美帝吃饱了没事干就去管别国人民的死活。这话可能让爱国青年不高兴。您可别不高兴,正因为像你们这样的广大有志爱国青年都选择了献身给更伟大的事业,比如抵制家乐福、诅咒萨科齐、驱逐日本游客等,所以像本国人民死活这种冷门事,就只能交给美帝、欧帝之流顺带关注一下了。总得有人关注,你说是吧。
仔细读了这份计划,发现计划里提到的人权范围非常广,除了平时市面上常见的各种权利外,还提到要保障“环境权利”。这一节里指出要“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并要“积极参与国际合作”,这话让《不高兴》的作者们听了,就要《继续不高兴》了。此外在“被羁押者权利”一项中,也明确指出诉讼当事人有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其中,“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须宣布依法不公开审理的理由”。这让我想起当初的杨佳案,既没有公开审理,也没有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读这份计划,一方面觉得这是个进步,另一方面又忍不住惊讶连连:原来我们有这么多权利啊……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计划的第五部分,“国际人权义务的履行及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这一节里开宗明义地说,“国家将继续认真履行已参加的国际人权条约规定的义务,倡导并积极参与国际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又在后面提到,“截至目前,中国已参加25项国际人权条约”。这样一来,新华社说西方国家假人权议题“粗暴干涉我国内政”的宣传就不攻自破。既然已经加入这么多项国际人权条约,那么接受国际社会的监督就是题中应有之义。
尽管今天要评价这个计划的作用还为时尚早,但它的出台本身就殊为难得。回想我们在8年前差不多同样一个春暖花开的时候,还在《用“三个代表”思想指导人权建设》,今天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不管是从标题还是出发点来说,都进化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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