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让法律的阳光普照权利的天空

作者:彭律师   来源:彭律师的博客
 
传媒可能会有谎言,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遏制传媒自由,让真相与谎言在传媒上自由竞争,真相一定会战胜谎言。

    言论自由可能会有谣言与谬误,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遏制言论自由,让每个人都充分享有言论自由,真相与真理一定会战胜谣言与谬误。

    那些“好心好意”的,害怕妖言惑众的人们,害怕善良的人们被一小撮坏人所蛊惑的人们,为人们接受哪些信息食粮进行挑拣的人们,你们的做法可以休矣!

    毕竟人民的智慧足以当家作主了!

    及时地、充分地享有信息是民主的一大前提,互联网时代,正如博主在国内最优秀的法律门户网站(法律界:www.mylegist.com)所看到的一句口号:让法律的阳光普照权利的天空!

    互联网促进公民法律权利之保障,案例犹如潮涌:

    揭露“躲猫猫”事情真相,揭露“南京周久耕贪污案”,揭露“贵州习水奸淫幼女案”,揭露“隐瞒不报的矿难”,在5.12汶川特大地震中坚持信息透明从而保持全体国人心手相牵……

    相较之下:出个把“芙蓉姐姐”算什么,出个把“艳照门”事情算什么?

    一个大嘴的“宋祖德”或许是有问题的,但问题不在于“宋祖德”,而只在于“宋祖德”太稀有了,我们应该让100万个“宋祖德”来竞争!

    如果说权力人物的发言,可以一句抵一万句,

    那么草根与平民就更应该说话了,因为我们要用一万句才能抵一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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