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草泥马”来辩护几句

 
任何民族都有自己的通俗语言文化,我知道一点英文,里面的dirty words就不少。希望有专家能告诉我这世界上“没有怪话,骚话,黄话”的语言文化?
其实,不管什么样的语言,都是一种表达,包括美术家用视觉形象,舞蹈家用肢体语言,都是一样的目的。

在中国的网络,其政治控制之严格,言论自由之缺失,使之成了言论荒原,有人说:中国人已经有了言论自由,因为有成千上万的言论在那里发表,哈!

那是没有理解什么是真正的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不仅仅是人民有自由说话的权利,应该还有批评政府和抗议示威,宣传不同政治观点的权利,还包括政府保护言论自由的政策法律。即不得“因言获罪”抓“思想犯”。比较全面的观点可以参考蜜蜂转贴的文章《言论自由》

http://blog.dwnews.com/?p=50951


国内网络现在出现了“草泥马”,是用怪话在网络上辱骂现政府。实际是表达对政府的网络言论控制不满,体现一种愤怒而已。人民群众靠这种行动来取得话语权,挑战控制网络言论的下流政策,这本来是无可厚非的。

奇怪的是多维博主有人竟然毫不理解,把这个无奈之举的可怜行动,批判成“粗鄙下流东西”。作为严重错误来判定别人的“堕落”。甚至引申(extend)发展到:“民主运动”的方针政策, 将来会造成“马纳戈壁”上台执政。想象力卧草!嘿嘿!

还说什么“本末倒置”?其实“本”就是因为政府的控制言论,才有“草泥马”! 外语国家的网络有吗?没有,因为他们没有网络控制。哇!!你真聪明!

压抑才有这样的反抗,中国国内的网络舆论控制的情况您不了解?你们有一句批评搞压制言论自由的错误?

其实你们自己能说自己就没有采用怪话骂过人?嘿嘿!如果有,又有什么理由来批评别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以,为什么人家就该不“草泥马”?

因此,我们就不要自以为是,自认很有知识,一贯行为文雅,到多维来就自然高人一等,别人都是“堕落”而且天生“虚弱”。

我们都逃出了没有言论自由的恶劣环境,来在享受着民主自由的国家,接受着言论自由的保护。我们想说啥就说啥,《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修正案》保护所有人。就由随你们胡说八道吧!

不点名,不必对号入座,目的只是批评这种神经过敏现象,争取真正的和谐环境。

嘿嘿!还是忙我自己的去。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