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倪萍委员的一封信

作者:潘采夫   来源:潘采夫的小树林的BLOG
 
倪萍委员你好:

    今天读报了解到,你今年的政协提案是立法封杀“山寨现象”,你说“山寨”这个风刮得太猖獗,遍地泛滥,“山寨文化”假的多、复制的多、盗版的多,你要求从法律上和行政上采取手段,同时从舆论上给予制止。

    看了你的观点,我有一肚子的不同意,并举双手表示反对。

    在对你的观点进行反驳之前,首先有必要向你普及一下什么是山寨。鉴于概括定义有些抽象难懂,专家学者也没形成统一的认识,我就用一个通俗的办法,一一罗列各种山寨现象。

    从你的发言里,能看出你至少知道两种事物是属于山寨的,一个是明星被山寨,一个是山寨产品。我想,这里面混淆了一个概念,其实山寨与盗版大有区别。并非所有的山寨产品都是盗版,盗版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而山寨则未必。对于盗版,很简单,举起法律的武器,见一个查一个,但对于山寨,你首先要证明它侵权,否则你就没有制裁的权力。山寨明星是同样道理,明星可起诉模仿者侵权,把判决的权力交给法律,而不能袖子一挽亲自去当法官。

    倪萍委员,以上仅是山寨现象的“沧海一粟”,下面我仅就你从事的行业说说。你当过春晚主持人,一定知道春晚,想必也知道有人搞过一个“山寨春晚”;“百家讲坛”也是央视的,网上有个 “山寨版百家讲坛”,蒋方舟还办了个“百家蒋坛”;还有央视的“幸运52”,它先后模仿了英美两个电视节目;现在的“咏乐汇”,那种边吃边聊的形式,怎么看都是从香港的“志云饭局”借来的。这些都被认为是山寨的。

    《超级女声》模仿《美国偶像》是众所周知了,江苏卫视有个节目叫“挑战麦克风”,据说还得到了广电总局的首肯,那是“山寨”自英国一个节目,人家还闹意见,说侵权。还有电视剧,湖南卫视的电视剧《丑女无敌》是山寨版《丑女贝蒂》,正在拍的《流星雨》是山寨版《流星花园》……

    电视节目之外,还有众多的民间演员,他们是山寨版刘德华、周润发、赵本山、周杰伦,他们在庙会、夜总会或星光大道模仿明星,当作自己谋生的饭碗。

    倪萍委员,简单列举就有这么多的山寨现象,都是属于文化范畴内的。把法律的交给法律,文化的交给文化就可以了。他们触犯了什么法律,需要通过立法这么严肃的形式来封杀呢?

    我最不能容忍的,是你要求“同时从舆论上给予制止”。手法之熟练,语气之肃杀,不由令人发抖。行政、法律制止还不够吗,一定要连声音都消失?你有你提案的权利,我有我批评的权利,你看,我就没有大声疾呼,要从行政上、舆论上制止你的观点,我惟一能做的,是对你的提案提出质疑,因为好好说话是公民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倪萍委员,希望你在向国家建言献策的同时,自己也要备好课,起码应该懂点《宪法》,知道哪些是公民的正当权利,是不能随便侵犯的。

    所有的封杀都是有问题的。倪萍委员,请慎用你的参政议政权利,不要动辄挥起封杀的大棒。因为,一旦权力的大棒高高举起,你要知道,棒下会有多少呻吟的冤魂。

                                              你的观众 潘采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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