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文章再次遭到删除

作者:王文均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93d3790100bs7c.html

    近日,由于不少网友向我反映文章和评论被删除的情况,尤其是不少网友在我博客上的跟帖也遭到删除,我写了《控制撒尿与控制说话》一文,反映这些情况,主张言论自由。但是,我昨天晚上发的文章,今天中午就遭到管理员的删除,管理员还给我发来一个系统消息,说:"您的文章《控制撒尿与控制说话》已被管理员删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我觉得新浪网真的太缺少雅量,也的确有店大欺客的意思。前日,我的一位记者朋友(网名"那只会飞的鱼")留言告诉我:"你好,王律师,我已经搬家到网易了。那边的人气旺一点,最初两天的两条稿子,点击率就突破了二十万。新浪这边的服务差一点。半年多了,人气也没上来。你可以去我那边看看,一些新稿就发在那边,这边没发了。 过年前本来有个特刊,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的,但因为忙,一下子没有找到你的联系方式,就没有跟你联系了。以后有机会一定请你点评。 "我也很想一气之下离开新浪,但考虑到这边有一些朋友,暂时没有离开。我把被删除的文章再次附于文后,希望这次不要再遭到删除!

    附:

 控制撒尿与控制说话

  自我写了《为什么删除网友的文章和评论》之后,又有不少朋友向我反映文章和评论被删除或不能发表的情况,其中,有一位网名叫逗号的朋友给我发短信说:

    王律师好,我是网友逗号,首先祝你牛年心想事成,再感谢你的仗义直言,前些天我在你的博文跟了帖子,但被新郎删除了,我现在把最近被删除的文章和那个帖子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你了,新浪真的没雅量。
 
    日前浏览傅国涌与朱大可两位先生的博客,发现他们也有被删除的经历。2008年4月16日,傅国涌先生发表《中国今天最大的问题是有没有言论自由的问题 》一文,说:

         鲁迅说,"中国人向来有点自大。――只可惜没有'个人的自大', 都是'合群的爱国的自大'。"中国今天最大的问题不是别的,而是公民有没有言论自由的问题,昨天,我转贴阿啃1919:的《这是一次重要的思想观念的对决》,转眼就被删了。这样的时代,高调地谈论别的,其实很无聊。

       2008年9月4日,朱大可先生也发表《这名新浪网监为何如此胆大妄为》一文,全文如下:

       三个月以来,某新浪监控持续不断地在我的博客里大展拳脚,按照他的"个人爱好",任意删除网友的跟帖。昨天,这种情形达
到高潮――监控不停地删除跟帖,而网友则不停地重发,而内容跟敏感的政治问题毫无关系。

      为此,我于昨天傍晚向新浪有关管理部门提出严正抗议,要求他们立即阻止这种违反基本游戏规则的行为。对方做了解释,并承诺这种情形会加以纠正。

        今天早晨,我委托的博客管理杰夫,在《世界需要一张轻柔的皮》的跟帖框里,低调发布了一条说明性跟帖,向网友简单说明了最近跟帖丢失的原因,并且呼吁新浪监控正视和珍惜文化复苏的良好气息,而这个帖子竟然再次遭到删除!

        删帖已经成为新浪监控滥用权力的习惯性方式!

        这场古怪的博弈究竟意味着什么?这名新浪监控又为何如此胆大妄为?

       在没有违反宪法的情况下,互联网的的民意,网友的正当意见权,应当受到坚决捍卫,这是一个网站安身立命的底线。更重要的是,网络的理性言论是网友的尊严和生命,决不允许个别监控者的任意践踏。

         这场博弈使我想起了去年获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的《窃听风暴》。一个卑微的东德警察,一直在窃听自由艺术家的家庭隐私。但他最终却被窃听器里传来的古典音乐所打动。他的良知得到了唤醒。但愿这名新浪监控人员,尚且具备这种基本的人类良知。

        顺便给你一个善意的忠告:不要以为你躲在黑暗里,就能侥幸逃避历史的追问。每个人的行为,最终都将受到公正的审判。

      现在,网友反映其对我的跟帖也有被删除的情况,难道真如朱大可先生所说," 删帖已经成为新浪监控滥用权力的习惯性方式"?

     说到文章或评论被删除或不能发表,我还有一段往事一直想把它写出来,让大家看看我们的政府和网监们是如何控制我们说话的。

       2008年奥运前夕,我接受了一桩不服劳动教养的行政诉讼案子,但是,无论是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还是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均拒绝受理这起行政诉讼案件。为此我向当地中级法院提出指定管辖,中级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告诉我,此类案件须等奥运会开完之后才能受理。我问:"为什么要等奥运会开完之后?"那位法官说:"可能是怕当事人上访"。我十分不解地问:"法院不受理案件才会引起当事人上访,如果法院受理了案件,当事人就会安心等待法院的审判,就不会上访了"。那位法官笑笑说:"我也这么认为,可这是领导定的,我也没有办法"。――我把这起"不受理"案件和瓮安事件联系起来写了篇文章想在博客上发表,可是,包括"百度空间"和"新浪"在内的各家网站都拒绝让我发表。

        2008年12月11日,我针对山西检察官进京抓记者案写了一篇《呼吁全国人大介入"山西检察官进京抓记者案"》的文章,分别发表在"百度空间"和"新浪网"博客,但是过了几天,这篇文章在新浪博客上却不翼而飞。接着我发表了一篇《我的文章被删了》的文章,提出质询。第二天,新浪博客的"葱葱"女士(先生)给我发了一个纸条,告诉我,是新闻办要求监控删掉了我的文章。

        我感谢葱葱女士(先生)对我的问题的及时回复。但是,对于有关方面连招呼不打就删除他人文章的做法,我依然忿忿不平。

         言论自由是每个公民所应享有的一项自然权利,也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宪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遗憾的是,在现实中,一些有权力的人总是在标榜言论自由的同时又在不断地侵犯着公民的言论自由,宪法原则形同虚设。

         记得好像是毛泽东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让人民说话,天塌不下来。不论毛泽东在实践中做得怎样,他这句话还是蛮实在的。既然"天塌不下来",你好怕什么?1996年,曾经长期担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长得陆定一先生在弥留之际,说过这样两句话"要让孩子上学!......要让人民讲话!"作为长期担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长的陆定一在弥留之间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说明我国长期以来缺乏言论自由。这让这位老人在弥留之际感到悲哀!

        狄马先生有一篇叫做《权力与睡眠》的随笔文章,里面提到一部美国电影《肖申克的救赎》,这部电影我也看过,里面有一个关于犯人撒尿的情节。由于犯人撒尿的时间是由狱警控制的,新来的犯人中,有一个犯人请求撒尿,被狱警暴打一顿,狱警说"我叫你们什么时间撒尿,你们就什么时间撒尿。"后来,一位犯人获假释出狱,由于出狱后再没有狱警控制他撒尿,他竟撒不出尿来了。

       ――这个情节让我想到,如果我们的言论长期受到控制,总有一天我们都不再会说"人话",而只会说一些"买房就是爱国"之类的"革命"话。甚至像电视剧《宰相刘罗锅》中那样,人人都不敢讲话,最后乾隆皇帝只得把控制言论的责任推到大臣汪仲直(大约是这个名字)身上,把汪仲直砍头,以谢天下。

                                2009年2月1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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