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章文 来源:一五一十部落
据中国新闻出版网报道,中国新闻出版署将建立不良从业人员数据库,对违规违法新闻从业人员将依法吊销其新闻记者证,列入不良记录人员名单,限制从事新闻采 编工作。 在2009年全国报刊管理工作会议上,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表示,结合2009年全国新版记者证统一换发工作,将于近期修订颁布《新闻记者证管理办 法》,制定实行规范加强记者证申领、审核、发放工作的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加强新闻记者证管理来规范新闻采编人员的职务行为。他说,正在起草关于规范新闻采 访秩序、制止虚假报道的文件,坚决遏制虚假新闻。
看完这则新闻,我是长叹一声,百味杂陈。
作为一名从业10年的新闻工作者,我当然坚决拥护新闻出版署"制止虚假报道"的举措,因为"如实报道"是新闻的最低和最基本要求。
但是,我却有一种本能的担心(也是源于多年来中国新闻业的现实),如果新闻出版署不能秉公执法,此规定将会异化成又一个"限制新闻自由"的手段,并且很有力。
在《新闻法》千呼万唤依然不出来的今天,何谓"违规违法"?这个标准掌握在谁的手中?答案不言而明。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两年多,各级政府依然故我不按照条例批露信息的大有人在,记者的正当采访权利经常受阻,甚至在某些地方遭遇暴力却无人保护。
还有,何谓"虚假报道"?凭空捏造事实当然算,但是为了政治目的和统治需要、不惜歪曲事实或者只取有利于我的事实,算不算"虚假报道"?
从严格的新闻定义来讲,这两者当然都算是"虚假报道"。那么我就会有一个疑虑:新闻出版署如何看待各级喉舌的"正面报道",尤其是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
如果不处罚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官员们,不处罚"只唱赞歌,不谈缺点"的喉舌们,仅仅拿那些市场化媒体的记者开刀,显然是不公平的,即便他们真得进行了"虚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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