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个名字放在一起,不知道情况的人可能觉得有点风马牛不相及。其实不然,这些事件是有可比性的,而且还有一定的内在联系。
其共同之处,就是都与文章有关,这些文章或是记者报道,或是博客文章,或是网络帖子,或者说与言论有关。其不同之处,就是当事双方人物背景身份不一样,从而导致其过程结局悲喜不同,或受伤害程度不一。孙春龙与朱文娜都是有名的记者,当然也是有正义感的记者,否则不会被卷进事端。他们面对的是大权在握的大小官员,或者说是能够代表一级政府的官员。
而杨晋山、张志坚,都是一介平民,因为转载或写了几篇博文或帖子,得罪了大企业,最终被关进了看守所。
以下先简单介绍一下这几个人的基本情况。
孙春龙,《�望东方周刊》(属新华社)记者部主任,《记者博客披露娄烦垮塌事故瞒报真相惊动总理》报道中的主角。正是他在博客中写了一封公开信:"致山西省代省长王君一封信",拉开了娄烦事件真相的帷幕。温家宝总理和国务委员马凯在"有博客刊登举报信反映8月1日山西娄烦县山体滑坡事故瞒报死亡人数"上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事故调查组进行核查。重新调查的结果,死亡人数从当初的9人到最新的"41具遇难人员遗体,另有6件残肢"。事件性质也从"自然灾害"变成"重大责任事故"。
在这封公开信公开后,他本人博客多次被删除,相关博文和帖子也被删除或屏蔽。直到事件惊动了温总理,被高度重视之后,事件真相才水落石出。
朱文娜记者,《记者报道辽宁西丰官员负面新闻遭警方拘传》中差点被拘传的记者。今年元旦,《法人》杂志(隶属于是法制日报)刊发了记者朱文娜《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的文章。文章报道了辽宁西丰女商人赵俊萍因不满西丰县政府对其所拥有的一加油站拆迁补偿处理,编发短信讽刺县委书记张志国,被判诽谤罪。3天后,西丰县公安局警察,携带公安局立案文书和拘传文书,到北京《法人》杂志编辑部,要求拘传记者朱文娜。原来朱文娜已被西丰县公安局和检察院以涉嫌诽谤罪立案。在经媒体曝光之后,当地公安机关1月8日正式撤销立案、撤销拘传。几个月后,事件中自认被"诽谤"的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被撤销职务。
张志坚,就是《海口男子转帖揭发药企勾结药监局高官被刑拘》一文的主角。2006年,张志坚在网上转发了一篇文章,文章中称康力元公司(海南制药企业)与郑筱萸和曹文庄等药监局高官关系特别,其新药审批比起其它企业多且快。随后被康力元――这家新药研发大鳄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报案,公安立案后被关进了看守所。在被起诉并开庭审理后的等待宣判期间,中纪委人员曾专门飞往海南与张志坚会面,两个星期后的2007年2月6日,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以案件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向龙华区人民法院撤回起诉,并准许张志坚取保候审。在郑筱萸和曹文庄东窗事发后,被羁押287天的张志坚走出了看守所。同年4月12日,海口市保税区公安局以证据变化为由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警方已撤案为由,取消对张志坚的取保候审。张本人在07年9月已获得了国家赔偿。
杨晋山,则是《网络博客引发劳资纠纷 敲诈与经济赔偿难以定论》一文中的主角。因对宁夏多维药业招工扣押毕业证,辞职后又故意拖延归还毕业证、支付工资和差旅费等不满,在博客上发表要求多维药业返还毕业证、支付工资、差旅费及赔偿其他损失的《致宁夏多维药业总经理的公开信》一文,并在随后转载了关于该公司的许多网页的负面报道。紧接着该公司以杨的文章损害了商业信誉为由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立案,然后在杨去北京与该公司签署并公证赔偿协议时被"永宁县公安民警神兵天降,将杨晋山抓获。"永宁公安也是带着空白的刑事拘留证文书,当场填写后将杨羁押于海淀区看守所,5日后转至宁夏永宁县看守所,在被关押了近15个月后,直到今年7月3日被取保候审。期间,杨的阿里巴巴博客被关闭,一些相关帖子被删除。
该案本是一件简单的"案子",但诉讼过程却非常复杂,且几经循环,仍不能被终审定罪,堪称中国司法史上所罕见。罪名又几经变化,从立案和逮捕时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变成"敲诈勒索罪"。此案四次起诉,又三次撤诉。二次补充侦查,两次有罪判决,杨晋山两次上诉,中院两次发回重审。现在还在审理当中,最终结果如何,还不得而知。
但截止目前,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杨的文章根本不是捏造,而是转载,而且还是被公众知悉的事实。重审判决书中说:证据"7、网上下载文件复印件,证明文件中的文章系被告人杨晋山制作发表,其内容对多维药业公司存在不利影响,且绝大多数系从其它媒体转载而来,是在一定范围内被公众知晓的事实。"
在这四个人中,孙春龙是幸运的,没有受到什么拘传或诽谤之类的麻烦。人们也给予了孙记者很高的评价,还有"向孙春龙致敬"等的文章。幸亏有温总理批示,才最终将真相揭露。从他的博客被删除可以看出,要不是温总理,可能孙春龙也会被当地公安以诽谤罪来办。
而朱文娜虽然被公安立案并准备拘传,但终归没有身陷囹圄。其主要得益于媒体的及时曝光。试想,要不是她本人是记者,而且还是法制日报的记者,还有她的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帮助,并坚决及时的曝光,她也会被关进看守所,甚至有可能最终被悄无声息的定罪。如果换作一个普通老百姓,没有媒体关注,最后还不是会被网上通缉。在关进看守所后,如果还没有媒体披露,就会被判刑坐牢。
张志坚案,已经进入了审判程序。按中国的司法实践,只要检察院提起公诉,想不被定罪比登天还难。好在郑筱萸和曹文庄东窗事发,并最终引起了中纪委的重视,一查到底。才算救了他一命。试想,如果郑筱萸和曹文庄当时还没有被揭露,还依然高高在上做大官,张的下场就可想而知了。
杨晋山则是这几个人中最惨的,关押了近15个月不说,至今还在"审理当中",还没有结论。
无独有偶,杨晋山案中的对方当事人和张志坚案一样,也是一家制药企业,而且也和原药监局局长郑筱萸有一定接触。
这就是宁夏多维药业,在当地也是一家著名的大型私营制药企业,某些产品的产量还是亚洲第一。原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来多维药业参观视察之后,在2000年度全国民族医药工作会议上给予多维药业生产的洁白胶囊较高的评价。其后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其总经理王义还是宁夏人大代表,银川政协常委等。
普通劳动者维权总是非常困难的事,特别是像杨晋山这样,遭遇的是这样一家大企业,到最后竟然被以"敲诈勒索罪"来审判。这个"敲诈勒索罪"是在杨应邀到北京宁夏多维药业办事处会议室后才有的,之前则是以和张志坚同样的罪名――"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来立案并逮捕甚至起诉一次。
杨晋山,论身份,和前面两位记者差十万八千里,不过是一平头百姓,而且还是被关押在离家几千公里外的该企业所在地,其处境可想而知。论我们老百姓迷信的机会,杨比不上张志坚。张志坚机会好,因为一帮高官出事了而获救,要是郑筱萸等不出事,或者一时半刻没有出事,想要个清白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这四个人中,杨被关押的时间最长,结局最惨的原因了。
以上的几个人,都因一两篇文章被立案追查,没有背景的草民甚至因此获罪并被送上法庭,这让我们这些老百姓和网民怎不胆战心惊、噤若寒蝉!
以上案例,还有彭水诗案等,都是县级官员地方保护,官商勾结,滥用职权、肆意妄为的典型案例。这些黑幕只能说是刚被揭开一角而已。
朱文娜记者和张志坚案之所以能翻案,主要是迫于巨大舆论压力,而非当地官场显贵的良心发现,更谈不上法治意识的骤然复苏。
一些无辜的人受到了法律的不当追究,我们隐隐从中看到一些地方的司法权沦为一些掌握权力者和特殊利益团体手中的"枪",成为打击报复触犯他们利益者的工具。此时,司法权丧失了基本的独立人格和正义的立场,向权力低头,向财富谄媚,这极大地损害了社会的公平,侵害了群众的利益,值得警惕!
附一:相关报道
《记者博客披露娄烦垮塌事故瞒报真相惊动总理》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8/10-08/1404007.shtml
《记者报道辽宁西丰官员负面新闻遭警方拘传》
http://news.sina.com.cn/c/l/2008-01-07/022614680201.shtml
《海口男子转帖揭发药企勾结药监局高官被刑拘》
http://news.sina.com.cn/c/l/2007-01-18/062512067467.shtml
《药企员工因劳资纠纷被判敲诈勒索罪》
http://news.sina.com.cn/s/2008-08-11/113716097882.shtml
《网络博客引发劳资纠纷 敲诈与经济赔偿难以定论》
http://news.sohu.com/20080721/n258274295.shtml
《重庆公务员编写短信针砭时弊被刑拘始末》(彭水诗案)
http://news.sina.com.cn/c/l/2006-10-19/161511281385.shtml
其共同之处,就是都与文章有关,这些文章或是记者报道,或是博客文章,或是网络帖子,或者说与言论有关。其不同之处,就是当事双方人物背景身份不一样,从而导致其过程结局悲喜不同,或受伤害程度不一。孙春龙与朱文娜都是有名的记者,当然也是有正义感的记者,否则不会被卷进事端。他们面对的是大权在握的大小官员,或者说是能够代表一级政府的官员。
而杨晋山、张志坚,都是一介平民,因为转载或写了几篇博文或帖子,得罪了大企业,最终被关进了看守所。
以下先简单介绍一下这几个人的基本情况。
孙春龙,《�望东方周刊》(属新华社)记者部主任,《记者博客披露娄烦垮塌事故瞒报真相惊动总理》报道中的主角。正是他在博客中写了一封公开信:"致山西省代省长王君一封信",拉开了娄烦事件真相的帷幕。温家宝总理和国务委员马凯在"有博客刊登举报信反映8月1日山西娄烦县山体滑坡事故瞒报死亡人数"上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事故调查组进行核查。重新调查的结果,死亡人数从当初的9人到最新的"41具遇难人员遗体,另有6件残肢"。事件性质也从"自然灾害"变成"重大责任事故"。
在这封公开信公开后,他本人博客多次被删除,相关博文和帖子也被删除或屏蔽。直到事件惊动了温总理,被高度重视之后,事件真相才水落石出。
朱文娜记者,《记者报道辽宁西丰官员负面新闻遭警方拘传》中差点被拘传的记者。今年元旦,《法人》杂志(隶属于是法制日报)刊发了记者朱文娜《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的文章。文章报道了辽宁西丰女商人赵俊萍因不满西丰县政府对其所拥有的一加油站拆迁补偿处理,编发短信讽刺县委书记张志国,被判诽谤罪。3天后,西丰县公安局警察,携带公安局立案文书和拘传文书,到北京《法人》杂志编辑部,要求拘传记者朱文娜。原来朱文娜已被西丰县公安局和检察院以涉嫌诽谤罪立案。在经媒体曝光之后,当地公安机关1月8日正式撤销立案、撤销拘传。几个月后,事件中自认被"诽谤"的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被撤销职务。
张志坚,就是《海口男子转帖揭发药企勾结药监局高官被刑拘》一文的主角。2006年,张志坚在网上转发了一篇文章,文章中称康力元公司(海南制药企业)与郑筱萸和曹文庄等药监局高官关系特别,其新药审批比起其它企业多且快。随后被康力元――这家新药研发大鳄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报案,公安立案后被关进了看守所。在被起诉并开庭审理后的等待宣判期间,中纪委人员曾专门飞往海南与张志坚会面,两个星期后的2007年2月6日,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以案件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向龙华区人民法院撤回起诉,并准许张志坚取保候审。在郑筱萸和曹文庄东窗事发后,被羁押287天的张志坚走出了看守所。同年4月12日,海口市保税区公安局以证据变化为由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警方已撤案为由,取消对张志坚的取保候审。张本人在07年9月已获得了国家赔偿。
杨晋山,则是《网络博客引发劳资纠纷 敲诈与经济赔偿难以定论》一文中的主角。因对宁夏多维药业招工扣押毕业证,辞职后又故意拖延归还毕业证、支付工资和差旅费等不满,在博客上发表要求多维药业返还毕业证、支付工资、差旅费及赔偿其他损失的《致宁夏多维药业总经理的公开信》一文,并在随后转载了关于该公司的许多网页的负面报道。紧接着该公司以杨的文章损害了商业信誉为由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立案,然后在杨去北京与该公司签署并公证赔偿协议时被"永宁县公安民警神兵天降,将杨晋山抓获。"永宁公安也是带着空白的刑事拘留证文书,当场填写后将杨羁押于海淀区看守所,5日后转至宁夏永宁县看守所,在被关押了近15个月后,直到今年7月3日被取保候审。期间,杨的阿里巴巴博客被关闭,一些相关帖子被删除。
该案本是一件简单的"案子",但诉讼过程却非常复杂,且几经循环,仍不能被终审定罪,堪称中国司法史上所罕见。罪名又几经变化,从立案和逮捕时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变成"敲诈勒索罪"。此案四次起诉,又三次撤诉。二次补充侦查,两次有罪判决,杨晋山两次上诉,中院两次发回重审。现在还在审理当中,最终结果如何,还不得而知。
但截止目前,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杨的文章根本不是捏造,而是转载,而且还是被公众知悉的事实。重审判决书中说:证据"7、网上下载文件复印件,证明文件中的文章系被告人杨晋山制作发表,其内容对多维药业公司存在不利影响,且绝大多数系从其它媒体转载而来,是在一定范围内被公众知晓的事实。"
在这四个人中,孙春龙是幸运的,没有受到什么拘传或诽谤之类的麻烦。人们也给予了孙记者很高的评价,还有"向孙春龙致敬"等的文章。幸亏有温总理批示,才最终将真相揭露。从他的博客被删除可以看出,要不是温总理,可能孙春龙也会被当地公安以诽谤罪来办。
而朱文娜虽然被公安立案并准备拘传,但终归没有身陷囹圄。其主要得益于媒体的及时曝光。试想,要不是她本人是记者,而且还是法制日报的记者,还有她的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帮助,并坚决及时的曝光,她也会被关进看守所,甚至有可能最终被悄无声息的定罪。如果换作一个普通老百姓,没有媒体关注,最后还不是会被网上通缉。在关进看守所后,如果还没有媒体披露,就会被判刑坐牢。
张志坚案,已经进入了审判程序。按中国的司法实践,只要检察院提起公诉,想不被定罪比登天还难。好在郑筱萸和曹文庄东窗事发,并最终引起了中纪委的重视,一查到底。才算救了他一命。试想,如果郑筱萸和曹文庄当时还没有被揭露,还依然高高在上做大官,张的下场就可想而知了。
杨晋山则是这几个人中最惨的,关押了近15个月不说,至今还在"审理当中",还没有结论。
无独有偶,杨晋山案中的对方当事人和张志坚案一样,也是一家制药企业,而且也和原药监局局长郑筱萸有一定接触。
这就是宁夏多维药业,在当地也是一家著名的大型私营制药企业,某些产品的产量还是亚洲第一。原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来多维药业参观视察之后,在2000年度全国民族医药工作会议上给予多维药业生产的洁白胶囊较高的评价。其后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其总经理王义还是宁夏人大代表,银川政协常委等。
普通劳动者维权总是非常困难的事,特别是像杨晋山这样,遭遇的是这样一家大企业,到最后竟然被以"敲诈勒索罪"来审判。这个"敲诈勒索罪"是在杨应邀到北京宁夏多维药业办事处会议室后才有的,之前则是以和张志坚同样的罪名――"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来立案并逮捕甚至起诉一次。
杨晋山,论身份,和前面两位记者差十万八千里,不过是一平头百姓,而且还是被关押在离家几千公里外的该企业所在地,其处境可想而知。论我们老百姓迷信的机会,杨比不上张志坚。张志坚机会好,因为一帮高官出事了而获救,要是郑筱萸等不出事,或者一时半刻没有出事,想要个清白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这四个人中,杨被关押的时间最长,结局最惨的原因了。
以上的几个人,都因一两篇文章被立案追查,没有背景的草民甚至因此获罪并被送上法庭,这让我们这些老百姓和网民怎不胆战心惊、噤若寒蝉!
以上案例,还有彭水诗案等,都是县级官员地方保护,官商勾结,滥用职权、肆意妄为的典型案例。这些黑幕只能说是刚被揭开一角而已。
朱文娜记者和张志坚案之所以能翻案,主要是迫于巨大舆论压力,而非当地官场显贵的良心发现,更谈不上法治意识的骤然复苏。
一些无辜的人受到了法律的不当追究,我们隐隐从中看到一些地方的司法权沦为一些掌握权力者和特殊利益团体手中的"枪",成为打击报复触犯他们利益者的工具。此时,司法权丧失了基本的独立人格和正义的立场,向权力低头,向财富谄媚,这极大地损害了社会的公平,侵害了群众的利益,值得警惕!
附一:相关报道
《记者博客披露娄烦垮塌事故瞒报真相惊动总理》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8/10-08/1404007.shtml
《记者报道辽宁西丰官员负面新闻遭警方拘传》
http://news.sina.com.cn/c/l/2008-01-07/022614680201.shtml
《海口男子转帖揭发药企勾结药监局高官被刑拘》
http://news.sina.com.cn/c/l/2007-01-18/062512067467.shtml
《药企员工因劳资纠纷被判敲诈勒索罪》
http://news.sina.com.cn/s/2008-08-11/113716097882.shtml
《网络博客引发劳资纠纷 敲诈与经济赔偿难以定论》
http://news.sohu.com/20080721/n258274295.shtml
《重庆公务员编写短信针砭时弊被刑拘始末》(彭水诗案)
http://news.sina.com.cn/c/l/2006-10-19/161511281385.shtml
附二:损害商业信誉罪介绍
根据刑法规定,要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在客观上必须满足"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造成重大损失"三个要件,缺一不可。认定张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的谬误,首先在于张并没有"捏造并散布"的行为,该文只是转载而来,而非他所写、所"捏造";其次,网文所指"康力元与国家药监局落马高官关系特别,其新药审批比起其它企业多且快"是否属实目前尚不知,从种种迹象来看存在属实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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