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桐红:网瘾不是病,官瘾才是!

作者:刺桐红  来源:法天下周刊

11月10日,媒体爆出中国首部《网络成瘾诊断标准》在军区总医院的牵头下通过专家论证的消息,玩网络游戏成瘾者将被正式纳入精神病的诊断范畴。凭借这一"处在该领域研究最前沿"的经典文件,中国有望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把上网成瘾列为一种临床精神疾病的国家,并计划率先向世界卫生组织申请登记。(《中国青年报》11月15日)

据说,中国是世界上拥有上网人数最多的国家,网民多达2.53亿,"其中许多年轻网民沉迷于网络游戏"。这样一来,中国再次凭借特殊国情走到了世界前沿,把自己的部分网民打入了精神病患者的范畴,令所有发达国家和许多非发达国家叹为观止。我也相信,凭借这一规定,中国将在精神病患者的绝对数目与人口比例上再创世界第一。有感于此,个人觉得军区总医院应该去申请三项世界吉尼斯纪录,其成果便是他们亲手缔造的三项"世界第一"。

我有点担心的是,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这些新加入的"精神病人"不巧把论证此标准的专家砍成残废了,能否享受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甚至免负刑事责任的待遇?此外,这部分人能否参加高考、报考公务员、入伍参军,以及聘请律师状告这些所谓的专家?

较之部分网民的网瘾,我在这些专家身上看到了另一种"精神病"――"官瘾"。何谓"官瘾"?简单点说,就是当官当上了瘾或者想当官想出了瘾,其主要症征有三:渴望拥有权力,为了掌权会不择手段,包括自我授权;看重颜面甚于实务,尤其喜欢给别人下定义、派任务,追求各种光怪陆离的"第一"作为政绩;喜欢整齐划一的感觉,从中寻找残存的威风与尊严。说来也巧,这些专家完全符合这三大条件,是标准的"官瘾"精神病患者:他们自我授权,给网瘾扣了顶"精神病"的大帽,将一个社会问题上升为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医学问题,造势有余,解难不足。

当然,这种"病"也是大环境所导致的。尽管公务员越来越难考,党纪国法也似乎严格了许多,但不少人还是削尖了脑袋往里面挤,以求过把当官的瘾。当了官,他们就可以像专家一样给老百姓下定义,称其为"刁民"、"黑社会"或"不明真相的群众";当了官,他们就可以像专家一样开处方,认为上访群众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当了官,他们就可以像专家一样乱立法,要求全县农民拔了玉米种水果,要求全国学生集体跑步,要求农民办"砍伐证"、的哥多交"份子钱"……总之,为了过把"官瘾",他们不避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嫌疑,抢着要当"公仆"。这种毫不利人、专门利己的做法,又是一种怎样的精神病啊!

事实上,哪怕这些专家不把网瘾说成精神病,我也是极其赞成大家适当戒网的,可问题也接踵而至:不上网,我们还能干什么?与之相类似的问题是:人富了之后干什么?听歌剧?唱昆曲?跳交际舞?还是欣赏书法与油画?遗憾的是,绝大多数老师从来不教这些,也没空让学生学这些,或者说,其实他们也不懂。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除了穷时泡网、富时炫富之外,还真找不出几个相对高雅的休闲方式。遗憾的是,这些问题始终不是患有"官瘾"精神病的官员们所愿意考虑的。

因此,如果我们要把"网瘾"定义为精神病的话,那么我们有着同样充分的理由把"官瘾"归纳到神经病的范畴里。我也相信,得了这种病的人,是一个卑鄙的人,一个复杂的人,一个龌龊的人,一个进入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害于人民的人――他们才是这个社会最可怕的病患者,而且到处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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