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瘾标准之争,看似一个寻常医学标准之争,却引起了人们对于自主生存方式能否得到尊重的深深忧虑。因为在人类的历史发展中,出于对人的"关爱",在铲除"异端"与"病态"生存方式的过程中,往往也构成了对人们自主生存权的侵犯。其实,在同一片星空下,通往幸福的道路不止一条,采取有别于我们生活方式的人,未必精神上就有问题。
信息社会,最大的忧虑不在于上网,而恰恰在于人们不上网。不上网就无法把握信息社会给予我们的机会,也难以培养个性自由与独立思考。我们看到大量从不上网的人,他们思维僵化,知识陈旧。他们往往呈现出一种易于激怒的状态,过多的指责,较少的宽容,他们不能理解社会进步带给他们的压力,他们不能理解网络对于他人的改变。他们经常指责网络的荒唐,而自诩为正确。值得警惕的是,社会并不是积极地改变这部分人的生存状态,反而激励他们采取这样的生存方式,甚至动员那些从来不上网的人来监察上网的人,这样做实际上是激励他们继续停留在网络之外,激励他们自诩为唯一的正确者,并让社会滋生不宽容的戾气――"不宽容的根子在于自诩正确的思维。"
网瘾标准之所以引起争议,是因为人们在其中看到了不宽容的痕迹。不要说我这样网络化生存的人,就连我家的老人现在每天在网络上活动的时间也超过了六小时。所以,我们这些网络化生存的人,尊重别人不上网的权利,但是希望那些基本不上网,甚至连短信也不会发的人,也要尊重别人网络化生存的权利,不要轻易将此视为异类加以打击,要知道即使异端也有着生存的权利。
江苏 邹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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