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的新闻报道曾遭遇屏蔽和封杀。对于前一个感慨,笔者不想讨论,在此只说后一个感慨。
事实上,有关"8・1"事故涉嫌瞒报、谎报现象的举报并非没有相反很多,但就是得不到重视和调查。尤其令人愤懑的是,最早揭露"8・1"事故存在重大瞒报的新闻报道,也遭遇屏蔽、封杀。
《�望东方周刊》记者孙春龙在致山西代省长王君的一封信中说:8月底,我和搭档王晓采写的文章《娄烦:被拖延的真相》在我所供职的媒体发表,有多家网站对此文章进行了转载。一个让人惊讶的事情是,几乎是在一夜之间,所有网站转载的该文章均无法打开或者打开后直接跳转到了首页。(见10月7日《羊城晚报》)
据查证,该报道详细披露了"8・1"事故的来龙去脉以及存在重大瞒报的情况,并且报道中还刊登了41名遇难者的名单。但是,这个报道不见容于网络,一些转载了的网站也纷纷删除了该条新闻。而今的事实证明,这个报道的基本事实没有任何错误。不仅如此,"8・1"事故真相的揭开,跟此报道和记者的举报有莫大关联。但为何这样新闻报道却遭遇粗暴的屏蔽、封杀呢?用孙春龙的话来讲就是:"其中奥妙,众人皆知。"而这"众人皆知"的奥妙,正是我们的悲哀!且是难言的悲哀!
悲哀不仅在于屏蔽、封杀本身,而在于屏蔽、封杀事实和真相的做法竟然成了某种"常态";更在于这样屏蔽、封杀真实信息,几乎等于给瞒报背书,跟瞒报者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本质上,屏蔽、封杀真相信息与瞒报一脉相承,甚至比瞒报更可恶、更可恨。
当然,能够令各大网站、媒体屏蔽、封杀如此轰动的重大新闻信息的绝非等闲之辈,也绝非等闲之权。这不是随便某个权力部门就足以胜任的工作。这个问题深不得浅不得。
而且,这几乎是为虎作伥的做法。一些地方政府为什么敢于屡屡瞒报、谎报事故真相?除了瞒报者本身私利的驱使外,那些有权屏蔽、封杀媒体舆论信息的权力部门,正在其中充当了不光彩的"帮凶"角色,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在为瞒报保驾护航。必须追究屏蔽、封杀媒体揭露真相信息的权力"帮凶"。
事实上,这种屏蔽、封杀揭露地方瞒报新闻报道的粗暴做法,严重违背中央的执政理念。众所周知,中央一直强调要阳光施政,还有信息公开透明,对生产安全要强化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但屏蔽和封杀媒体舆论的做法却与此南辕北辙、背道而驰。况且,屏蔽和封杀揭露瞒报的重大新闻信息,既是对生者的不公,是对公众知情权的践踏,也是对死者尊严的亵渎。借用孙春龙的话来说:"当你看到这41个人的名单时,你会感觉到有41双眼睛正在盯着你,充满期待。"记住,这是遇难者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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