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然对众多公民而言,宪法只是一纸空文。本站自开通以来一直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记录生活、发表自己的言论,但在熬愠前夕被GFW封锁,致使国内用户无法访问本站,以下是相关证据:
通过跟踪路由命令跟踪本站服务器IP,到达主机202.97.57.209后“戛然而止”(点击查看大图)。
查IP得202.97.57.209为中国电信骨干网
连接国外的VPN后,能正常访问本站
记得去年有一段时间曾看到过上海某软件工程师因为网站被GFW封锁起诉中国电信的报道,被称为“中国网络法治第一案”,时至今日,此案似已“销声匿迹”,然不管结果如何,此案至少给人们几丝希望,小快人心。
2007年2月28日,我发现我自己做的一个网站http://www.realcix.com/不能上了,和国外的朋友 一联系,发现他们都能上,设一个代理,也能上,大概是被电信封锁了。很奇怪,这个网站是关于一个个人财务软件的,文件都是我亲手上载的,不可能涉及黄色和 不恰当的政治,我都不敢相信电信会封这样的东西。做了一个路由跟踪,出问题的路由器是中国电信内部的。我是电信的宽带用户,于是给电信报了一个故障。电话 里来来回回很多次,差不多耗了4个礼拜,他们大概做了一个内部小调查,然后告诉我说,这个问题的原因是“非回复性原因”并且他们对我的问题不可能做任何事 情。真是不可思议。然后我要求他们提供一个正式的书面答复,回答是没有!他们最多能通过电话对我进行告知。
其实我很早就听说中国的这个长城防火墙计划,据说还是思科做的总包,来自地球上最民主的国家。我开始还以为,只是过滤一下黄色的东西,没想到现 在……花的是我们纳税人的钱,反过头来整得我没脾气。真是很不服气,我并没有机会参加这个项目的决策过程,问到信息产业部,什么都不知,甚至在网上都查不 到这个项目的信息。我的很多朋友都劝我算了,和信息产业部、中国电信掰手腕,我不够级别!劝我另外注册一个域名,换个主机服务商。但这不是我的性格,何 况,这事往大了说关系到全国人民的权利问题,关系到民主问题。我愿意相信全世界人民的良知,如果,我能就这个问题提起一个公益诉讼,争取到国际国内媒体和 公众的支持,我相信我不会输。
要打官司,就有很多技术问题,
- 起诉谁。最终我定下来起诉中国电信,尽管我不知道它是不是长城防火墙的运营主体,就算我知道谁在负责这个东西,我也很难起诉它。按照中国法律,必须是直接的厉害关系才能起诉。我是中国电信的客户,问题路由器在其管理网段内,我只可能先起诉它,否则法院根本不会受理。
- 起诉什么。说心里话,我想直接诉中国电信违反了我的信息获取权,知情权,可惜现在中国宪法没有这一条规定。不 信各位查一查就知道我说的对了。我只能诉电信违反了它和我之间的服务合同。按照这个合同,中国电信必须在48小时内修复客户的故障,如果不能修复,必须对 客户进行告知。从情理上说,我认为我碰到的问题就是中国电信的故障。
- 证据。这个问题有多难,我心里可知道。好在我对电脑和网络还算得上一只三脚猫。我通过上海浦东公证处,对于 http://www.realcix.com/的可访问性,被封锁的情况,路由的情况都做了一个操作,屏幕拷贝成了公证书,大家可以看一下底下的链接。 又到浦东工商局调出中国电信(其子公司上海电信)的地址,给它发了一个公证函。果然,电信并没有理睬我。自己认为,法庭公正的话,这些证据应该够了。当 然,公众和媒体的支持很重要。否则,法院很难公平处理此案。这些证据的取得花费了我两千人民币,一千是关于计算机操作的,一千是公正函件的价格。应该说我 是幸运的,做公正那天,代理服务器整好可以用。老天大概也希望我举证成功吧!
- 官司之外。希望这个官司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公益官司,中国的公民们能真正关心自己的权利,不要太害怕去当出头 鸟,一起呼吁把宪法给该了,增加保护公民知情权的条款,并指定具体的信息访问保护法,例如,对电信这样的企业,不可滥用信息监管,起码,当公民提出申请的 时候,它有义务以法律承认的方式,例如纸头,传真,正式网页等,告知被封锁的原因。重要的是,所有的中国公民们都拿全体公民的事当自己的事,这事就好办 了。有一件事,我真有点感触,我到处发邮件,找支持,结果,还真的是一些老外再给我反馈,替我着急。中国人自己的反馈,嘿,还真一个没有!没事,我相信会 有的!
VIA:互联网管制不当,中国电信遭起诉
这个社会,通过正常途径诉求利益已经不大可能了。如果你已受够忍气吞声、逆来顺受,何不先从改变自己开始、接着改变别人、改变社会?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