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孟威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转自:人民网
随着媒介功能在网络环境中的充分拓展,网络传播日益形成了新的“舆论场”,也给舆论宣传管理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为此,研究宣传管理工作机制如何适应网络发展,加强舆论监管及引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七大热点问题影响网络舆论工作近年来,网络舆论热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权与法的冲突。具有代表性的孙志刚案、刘涌案等网络舆论,直接指向权力滥用和执法不严的问题。所形成的网络言论犀利尖锐,影响大、波及面广,有些引发了国际舆论参与,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现实。如刘涌案的网评热,间接地促使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普通刑事案件,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并罕见地推翻了地区高法的判决,进行了改判。
2.历史遗留问题的现实反映。这一类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国际关系方面,重提历史问题,表达民情民愿。紧扣爱国主题形成规模和影响面较大的舆论群体,但也常常是激情有余理性不足,甚至可能沦为多数人的舆论暴政,如“西北大学日本人演出事件”,上网后引起舆论大哗,经网友炒作,“制造”成一起严重的“辱华事件”。
3.腐败、渎职与廉政建设问题。人们把在生活中经历或耳闻的有关官员腐败、渎职现象传播上网,揭露问题的同时,可能会将个人局限性的认识经验与未经证实信息相联系,并使之绝对化。加之缺乏理性、负责任的舆论分析和疏导,会动摇更多人对社会公正的信心。而一些不负责任的话语极度张扬,甚至妨碍了社会秩序。
4.公共安全事件。像苏丹红事件、香蕉事件等突发性消息,有的直接发源于网络社区论坛,或通过手机、博客等传播,信息参杂多元观点,极易造成歪曲、失真。通过网络渲染,负面影响一旦造成,难以变更和控制,往往打乱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造成被动应战的不利局面。
5.网络谣言与虚假报道。近几年,网络连年流行“十大谣言”的评选,如“高州事件”、“新浪卖给日本人”等。谣言越来越采取隐蔽、专业化的方式传播,具有极强的迷惑性;也大有突破一国范围,与国际传播连为一体的趋势。谣言增多,混淆视听,滋生事端,往往造成群体的盲从与冲动。
6.色情、暴力与不良信息引发的强烈舆论。随着网络言论的开放,越来越多的刺激性话题开始出现,一些东西格调低下的“性交易视频”不堪入目。这些东西迎合不健康心理情绪,引发不良舆论,贻害社会风气。
7.西方意识形态入侵及舆论攻击。西方反华势力大肆利用互联网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进行舆论渗透和文化入侵。“法轮功”、“民运”分子等将网络视为“封不住、禁不止、打不断”的反华渠道,传播虚假信息,散布反动言论。他们建立网站和专门机构,雇佣网络写手,制造和利用网络谣言,恶毒攻击我国政治制度、歪曲领导人形象、抹煞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同时不遗余力地美化、渲染西方文明和制度,在意识形态、思想文化领域制造事端,形成了更大的舆论威胁。
网络舆论热点问题的形成,挑战我国舆论宣传工作,成为舆论引导中值得关注的重点。处理得当与否,影响到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
二、当前的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自互联网进入中国以来,我国政府积极采取措施,规范监管网络传播,目前已形成了一套富有特点、行之有效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1.建立法规管理体系,严管舆论。一方面,政府出台了多种相关网络管理法规,构成了我国网络信息内容限制和监管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为了保证法规有效实施,建立起了一支高水平电脑警察队伍,及时有效地防范网络信息失范行为,打击网络犯罪。
2.多管齐下———职能部门的交叉管理与协作。我国对于互联网从市场发展到信息内容等不同层面的管理,多部门多方位积极介入。目前,网站的主管部门包括中宣部、信息产业部、国家新闻办等诸多部门,除宏观指导外,定期检查网站内容、布置工作重点等。新闻发言人制度,也成为网络媒体把握信息管理动态的重要渠道。
3.积极建设主流媒体网站,强化舆论引导。我国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扶持国家重点新闻网站的建设,目前已形成的主流媒体网站群,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先进思想文化,在“非典”、“高州事件”等社会热点方面,引导舆论,成为减少非主流言论和有害言论破坏力的重要实践力量。
4.严格技术管控,防范有害舆论的传播扩散。我国已建立了大型网络管理技术工程,通过技术手段监控有害信息,设置防火墙,封锁敏感网站,及时发现系统漏洞,防范网络侵犯。各类网络媒体在日常管理中,实行通过安装软件,实施内容监控等管理方式,严格防范有害信息及言论的传播扩散。
5.他律与自律相结合,规范行业引导和社会监督。中国的互联网协会组织是一个重要的网络管理与协调机构,它通过制定行业规范、管理条例等多种方式,推动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也成为政府监管的补充。例如,在它的影响下,出台了《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博客自律公约》等,倡导网络文明,推动了更为广泛的社会监督。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由于网络传播的迅猛发展、社会政治、文化等因素的作用和社会舆论的复杂性,在实践中,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机制也有待于不断地健全和完善。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缺乏专门性、完整的网络法律,削弱了依法管理舆论的社会执行效力。我国网络信息立法虽已取得成效,但尚未出台一部正式的专门性网络法律,这削弱了法制管理运行的社会效力。在实践中,由于规则的欠完备,经验不够丰富,法规操作性较弱,对现实问题的覆盖范围还远远不足,需要法规层面的进一步严格规范。
2.管理部门众多,管理权限、内容交叉重复,削弱了管理力度。我国网络管理部门多达20余家,分头负责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协调解决互联网重大问题。管理权限内容之间往往会出现交叉重复。从行政学角度看,对一个问题介入的职能部门越多,管理起来越容易产生纰漏和混乱,不利于提高效率。
3.被动反应式的新闻发布方式尚待改进。目前大力推进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重大举措。但在许多问题上,这种形式的采用仍停留在事后的被动反应上,主动出击意识尚显不足,这使得权威舆论在信息链中往往处于防御状态,工作较为被动。
4.跟进舆论热点开发潜力空间,主流网站舆论引导力有待加强。主流新闻网站建设中应注意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在舆论宣传中,要勇于主动针对网络舆论热点,搞好内容策划,尤其是对网民自发的热点问题和舆论,不应忽视其前期的舆论引导;在新闻舆论原创方面也需要开辟更广阔的空间;同时加强对新闻言论的整合和精编,提高引导艺术。
5.管理部门舆情采集工作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在此方面,还需要加强管理机构与社会自律组织、代表性网站甚至普通网民的相互沟通,补充、完善舆情采集工作和管理。通过这一工作及时弥补舆论引导工作中的不足,并为做好相关管理决策提供帮助。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