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络民意到代议民主

来源:公民月刊

过去的2007年是中国网络民意崛起之年。甚至可以说是中国有史以来民意的自由表达最为勃发的一年。普通民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愿意、也更有条件" 发声"了。以互联网为主体的新型媒体与技术手段正在成为民意的形成与表达的最重要平台。网络已经超过传统媒体,成为最大、最集中表达民意的窗口。

随着中国的网络人口超过两亿,用电脑、手机、数码相机和DV武装起来的年轻主力网民,在博客、论坛、MSN、QQ等即时通讯和短信等虚拟网络平台上积极表达自己对公共事务话题的看法,参与公共事件的讨论。他们每个人都是一位记者、都是一位评论员。每个论坛都是一份杂志,每个博客都是一份个人出版物。在重庆钉子户、山西黑砖窑奴工、陕西华南虎照片(虎照门)和厦门PX等一系列事件中,网民们坚定地站在一起,积极发出共同的声音!网络舆论对一些热点问题的解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网络,他们所表达的民意不仅进入公共议程,而且有时还能影响结果。他们惊奇地发现,他们的声音并不弱小,更非无足轻重。官意的骨牌同样有可能会在强大的民意前倒下。人们在更为宽广的范围内表达自己的政治态度。他们的行动证明,民意的迸发不是洪水猛兽,而是一朵朵思考的浪花。他们所表达的民意不仅进入公共议程,而且有时还能影响结果。他们惊奇地发现,他们的声音并不弱小,更非无足轻重。官意的骨牌同样有可能会在强大的民意前倒下。

崛起的网络民意表明,中国人并非像一些国情派所描述的那样尽是一些逆来顺受、冷漠而无主见的顺民。他们像民主政治下的公民一样,表现出了强烈的参与意愿、公共精神、正义感和权利意识。从虎照门和嫦娥一号照片真伪事件来看,作为公民的网民们表现出了鲜明的权力怀疑主义态度。这种态度背后的政治哲学是,对权力与掌权者的全方位怀疑。我认为,这种态度是非常可贵的。民意对权力怀疑越多,由权力制造出来的假象才有可能越少;对政治权力越不信任,才越有可能限制权力,权力作恶的可能性和后果才越小。因此,对政治权力怎么怀疑都不过分。
随着网络日益深入中国人的生活,网络舆论空间的相对自由极大地调动了人们的参与热情。网络民意的兴起还挑战传统媒体对民意的容忍度和开放度,并终将拓宽舆论的自由空间。正是基于网络的开放性特点,任何人都可以针对任何问题在网络世界表达自己的政治倾向和政策立场。
所谓民意,通俗的说,就是公民公开表达的对公共事件、公共事务与公共政策的看法、意见、情绪和态度。民意有两种基本的表达途径:一种是通过制度化的代议制度(通常是各级立法机关)有序表达出来的民意,主要体现为代议机关代表的民意;另一种是非制度化的民意,随机的、零星分散表达的民意,如通过传统媒体、互联网络、标语口号、集会游行表达出来的。中国现在的民意表达主要限于后一种,尤其是集中在通过互联网的表达。当政治体制的弊端、惰性或背后的复杂关系无法推动制度的变迁时,网络民意这样的外在因素或许就会成为诱发制度变迁的力量。现行的体制没有提供一个让公众表达民意并影响公共决策的制度化渠道。这也反过来造成了民意表达的结构性缺失。

网络民意的兴起恰恰就暴露了现行体制的结构性弊端。这就是代议机构的缺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称为是中国的根本制度,但是在民意表达的各个关头,总是见不到立法机关及其代表的踪影。在官意与民意的博弈中,民众和官员均不把立法机关机及其代表放在眼里,双方都出奇一致地不去诉诸本应是民意代表机构的各级立法机关,而是直接过招。各级立法机关及其代表也不主动站出来介入上述事件,似乎十分甘于被冷落,甘于不在现场。本来应该是主角的立法机关现在成了后排就座的看客。

为什么网民忽略人大代表?因为几乎没有人知道谁是自己在各级立法机关的代表。为什么政府官员在与民意的博弈中也不把立法机关及其代表放在眼里表?或许他们也知道这些代表只是抽象的"人民"代表,而不是每个活生生的公民的代表。他们也深知这些人是如何成为"人民"代表的。为什么各级立法机关及其代表也甘作壁上观?很显然,他们也不知道,他们的选民是谁,不知道谁投给他们的选票,不担心得罪选民有什么后果()。他们的权力来源不是在下,而是在上。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们受到的是执政党的嘱托,而不是选民的嘱托。从制度上说,全国各级人大每年的会期只有一周左右,而每年有五十四周。民意事件常有而会期不常有 ,即便有代表想提案关注突发事件,也无从启动。

代议制度是现代文明的产物。它基于这样一种理念:人人生而平等,他们生而享有一些不可剥夺、不可让渡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政府唯一合法目的就是捍卫公民个人的生命权、财产权和自由权。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政府必须得到被治理者(通过代议士)的同意产生出来;人们享有充分的选择自由。政府的使命是帮助民众更充分地行使选择的自由,满足他们的正当需求,而不是相反。所以,代议士的使命就是表达和伸张民意。现在,凡是真正的宪政民主国家都设置了正式的代议机制。民意通过代议机构得到过滤、聚合、放大和表达,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并最终影响政府的政策。这样,一方面民意达到充分表达和体现,另一方面,官民冲突也得到缓和与调解,从而使社会不致出现重大的冲突与对抗。

网络民意不仅暴露体制弊端,而且要催生代议民主。代议民主不仅不会取代或削弱民意而会进一步地催生民意,给民意提供强大的制度依托和法律保障。现在,既然民意已经崛起,下一步就看代议制度、代议士和相应的聚合民意的政治团体在中国的崛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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