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凯昌 来源:广西新闻网 转自:新华网
群众进入“南宁网警”网站,点击“网上报警”就对11类违法信息进行举报。
今天是“110”宣传日,南宁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南宁“网络110”正式开通。据介绍,“网络110”全天24小时接受南宁市民对11类违法信息的报警,对市民的报警信息,南宁网络警察将在30分钟内处理并给予答复。
南宁“网络110”主要受理南宁辖区内互联网的11类违法信息的报警。群众需要报警时可以直接登陆“南宁网警”网站(http://www.nanning.cyberpolice.cn/)进行报警,也可以通过点击广西新闻网、广西电视台网站、广西房产街等网站上的“报警岗亭”图标“南南”、“宁宁”卡通警察图标进入“南宁网警”报警。对于网民的提问,“网络110”响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答复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遇到属于网监部门管辖的复杂情况,按照网上处警处置工作程序进行处置,答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据统计,南宁市拥有网民约120万余人,其中市区的网民约100万人。全市现有备案网站7000多家,有论坛、留言簿等交互式栏目的网站占了70%。近年来,本地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不断发生,网上有害信息呈逐年递增趋势。南宁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2007年10月1日开通了“网络110”报警网站,并在广西新闻网、广西电视台网站、广西房产街等网站上设置了“报警岗亭”图标和“虚拟警察”图标。“虚拟警察”为一男一女两个卡通形象,男警察名为“南南”,女警察名为“宁宁”。
经过三个月的运行,“网络110”报警网站共接到群众报警、举报信息121条,有效报警有83条,通过网上巡查共处理有害信息1000多条,并在今年1月7日破获了广西首例黑客攻击网络并敲诈勒索的案件,有效地维护了互联网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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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网络110”受理范围:
1、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3、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
5、在互联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或者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
6、在互联网建立赌博网站、网页,提供赌博投注服务;
7、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
8、利用互联网发表、传播有害信息,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9、计算机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故;
10、计算11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违法行为;
11、其他。
注意事项:
QQ帐号、网上游戏帐号、装备等虚拟财产被盗,建议找游戏商协商解决,我国法律目前暂无对虚拟财产保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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