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着政治风险谈谈济南的天气

作者:萧锐 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谁能够想到,鲁迅先生在七十多年前写就的《忆刘半农君》,居然为我们留下了一个万全足以防身的表达句式――今天的天气哈哈哈……又有谁能够想到,在公民表达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得到宪法确认的今天,参与网上论坛讨论天气的问题也会招来祸事?!或许想不到,但却是客观现实。

事情缘起于济南7月18日的一场暴雨。据媒体报道,网友"红钻帝国"因其发帖"内容有明显的唬人噱头,营造了暴雨过后的恐怖气氛,里面有灾害造成多少人死 亡的虚假信息"而遭到举报,后被警方找到并对其进行了治安拘留。这位婚纱影楼工作的23岁女子在关于"济南暴雨是否淹死人"的网络讨论中,采取转载其他网 友的现场描述与引述自己朋友说法等方式回帖,表达对于有关部门辟谣的不信任。

针对本案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有关专家已经明确指出,不能将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与传播小道消息混为一谈,后者是不应该属于违法行为的。更何况即使是前者, 也不单单要有基本散布谣言的行为,还要有危害的结果发生。笔者认为,在本案中恰恰缺乏的就是客观结果所应有的具体指标:在"很多人都表示质疑"的情况下, 如何确定当事人行为与所谓谣言散布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是否因为所谓谣言而造成人心惶惶、抢购等秩序混乱的局面?即使有一定程度上的人心不稳,那是因为特 定关系人的"谣言"所致还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的结果?……这些都是应当作现实考量的,而不能在突发事件中仓促适用甚至是作人为解释。在笔者看来,法律规定 的模糊有时候是缺陷,有时候却恰恰是法律对于公民权利保护的特殊需要。

在很多时候,我们对于法律的态度往往存在"需要时就拿来,不需要时就走开"的态度。在具体个案的运作过程中,我们对于事件的解读也往往不能仅仅局限于法律本身。依据当地一家大型企业高管的报警而采取不得不为的警方行为,其妥当与否更值得我们进一步商榷。

我们整个社会的辨别能力缘何如此不堪?我们对于真相的公开与保守之间缘何存在如此大的张力?到底是什么样的回帖导致了如此严重的后果?直到记者跟踪采访,当地警方都不愿透露'红钻帝国'的发帖内容,理由是"担心帖子内容再次引发社会恐慌"……

好有威慑力的谣言啊!每每出现社会突发事件的时候,为什么由政府部门公开的真相面对那些坊间流畅的"谣言"总是处于心虚与力不能敌的状态?在笔者看来,真相打不过"谣言",要么是因为真相被人为地有所保留,而谣言中残存着部分被掩盖的真相成分;要么就要归咎于政府公信力在以往事件处理中的不良记录。而在这 样的事件中,公民个体的知情权曾经被甚至正在被剥夺,或者无法正常完整地享有,他所表达出来的质疑与不满,不能够也不应该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头。

公民的表达自由,并非仅仅指的是关于民众私权利方面的言说自由(这方面除论了奉行禁欲主义的宗教国家外,其他国家恐怕都不会也不屑于去加以强力管制),更重要的是要包括公民对于公共问题与社会管理的发言权,当然也应当包括对于整个社会应急机制表达批评的权利。而对于表达自由的内容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充分保障公民发表错误言论的自由。"我们永远都不能确信我们所力图窒闭的意见是一个谬误的意见,假如我们确信,要窒闭它也仍然是一个错误。"

济南的天气不应该只有"哈哈哈"之类的回答,当《7・18济南下雨了吗?没有吧!》的新帖下面,满是'表示没有下过"的跟帖时,不知道被刺痛的人会是谁?

面对暴雨,我们的相关应急机制是否切实有效的运转;面对流言,我们的信息是否足够的坦诚与公开;面对公民的质疑,我们是否拥有足够的容忍与起码的自信……这些都应该是突发事件所给予我们的考验,更是公民权利应当得到彰显的关键时刻。

2007年7月25日于并南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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