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外〔2006〕408号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扩权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教育网站:
为加强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包括教育网站、网校,下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有害信息在教育网络上传播,进一步净化教育网络环境,逐步构建科学的教育 网络信息安全体系,促进全省教育网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从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全省经济社会相对稳定、国家信息渠道畅通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确保全省教育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意义。要对一切利用教育网络 信息进行煽动和破坏的活动,以及进行有组织的网上大规模“黑客”与病毒攻击保持高度警惕。要消除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深入开展教育网络有害信息的清理整 治,及时组织实施本地区区教育网络有害信息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全省教育网络信息安全运行。
二、要加大教育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力度,按照“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全省教育网络必须建立并切实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的领导,明确领导机构和人 员,落实职责和分工,建立有效防范、及时发现、果断处理有害信息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并完善网络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任务到位、 措施到位、检查督促到位;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责任事故,要追究有关部门领导责任。
三、要逐步完善并督促落实相应的规章制度。各单位要依据国家法规和单位运行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网络信息发布的登记、审核、监视、清除、备份和网络安 全事故的报告等六项管理制度,并制订网络应急处理预案。在出现有煽动性、蛊惑性、号召聚集的恶性信息及其他突发性事件时,能够立即封堵和删除恶性信息,及 时采取技术手段实施抑制,并采取适当形式迅速消除影响。
四、要明确教育网络信息服务的条件,依法办理网络信息服务审批备案手续。在教育网络开展信息服务,必须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办法,有确定的服务类别和栏 目,有完善的服务规则,有安全的保障措施,有专门的高水平技术管理人员等。省内开设教育网站(网校),按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先到省教育 厅进行前置审批,然后到省通信管理局办理ICP备案许可证。
五、进一步规范校园网管理。校园网是服务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公共服务设施,对于提高教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科研实力和管理水平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严 禁校内开设经营性的网吧,已经开设的要限期撤离。严禁校内网络管理中心、校园网出租或变相出租。学生公寓一般应连通教育科研网;连通其它网络的必须由学校 网管部门统一管理,已经交公司运营的要限期收回,学校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技术防范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六、加强教育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教育信息服务系统的层次。根据教育网络的需要,及时配置和更新网络防火墙、入侵检测、漏洞扫描、垃圾信息过滤、防病毒软件等网络安全产品,充分保证教育网络信息服务系统的安全可靠。
七、加强交互式栏目(BBS、聊天室、留言板等)的专项管理。
(一)教育网站开设交互性栏目,应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首先向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专项备案资料,经审批通过后才能予以开通。
(二)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科学的教育网络有害信息的判定标准,对网站发布的各类信息实行全天候监测和监控。
(三)对于网上论坛、BBS等栏目实行实名注册制度,并积极采取措施,创造条件,认真落实教育部规定的“所有学校的BBS必须实行先审后贴制度”的要求。建立网上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对色情、反动等有害信息的制造和传播者进行及时查处。
(四)设立专职的网站信息管理员制度,完善网络有害信息监控机制,建立网络过滤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专人、专职监督管理网上信息的发布。对于论坛、BBS的发帖,管理员必须即时性审查,及时处理网上有害信息,对发现的有害信息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五)教育网络中的论坛、BBS等动态栏目要采取内、外网分类管理办法,关闭外网用户在论坛上的注册及发布信息权限。必须设立完备的日志记录并保留60天以上。
(六)根据有害信息的动态,采取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运用过滤软件增加和更新过滤关键词,严密监控敏感主题文章,控制服务器和网络端口,必要时暂停校园网 BBS服务。相关网站实行信息安全管理员值班制度,在管理人员不能及时处理信息的节假日期间,关闭论坛、BBS的发帖功能。
八、建立教育网络监察举报制度。对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私自开通的网站和栏目,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查处。 建立交互式栏目(BBS、聊天室、留言板等)和WEB网站服务系统的专项检查制度。各单位要建立经常性和连续性检查制度,要把校园网网站、BBS、聊天 室、FTP服务器、留言板、电子公告栏等作为检查的重点,全面清查网络的链接服务,提供的托管服务,服务器虚拟空间服务和个人主页服务等。对于由于管理混 乱,责任不落实,传播有害信息的网站,要立即整改;对问题突出,管理失控的网站,要坚决予以关闭。
九、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的有关要求,针对自身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的、彻底的自查,并于7月10日前将自查总结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科研外事处。省教 育厅将根据全省教育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全省教育网络的安全运行,为全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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