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官建文 来源:人民网—《新闻战线》(2006年·第11期)
今年7月,我国互联网上,一南一北,两宗谣言闹得沸沸扬扬。南方:广东高州市一蓝姓学生高考结束后,在城西市场帮助母亲卖菜时,与市场管理人员发生冲突,5人受轻微伤,蓝某是其中之一。此事在网络上被谣传成一刚被清华录取的高考状元因为不愿交1元钱,被市场管理人员活活打死。随后网上越传越厉害,最终惊动了教育部甚至国家领导人。实际上,蓝姓学生并非高考状元,考分为524分,远未达到清华录取的分数。5人都只受轻微伤,蓝某根本没有生命危险。北方:某人在酒桌上听到一毫无根据的消息,便发出《震惊全世界的玉田灭绝人性事件》的帖文,结果网上出现了不同版本的谣言,大意为:河北唐山玉田县,一名6岁左右的小孩玩弹弓时无意打中一位70多岁老人的太阳穴,老人送医院途中死亡。死者家人要求出殡时小孩披麻戴孝,但出殡那天找不到那个小孩。出殡途中,一声惊雷击倒路边电杆,电杆把棺材砸裂,人们震惊地发现失踪的小孩被钉死在棺材里。
这是两宗典型的网络谣言。
谣言及网络谣言的特点
谣言自古就有。《吕氏春秋·慎行》中的“察传”曾如此描述:“夫得言不可以不察,数传而白为黑,黑为白。故狗似獗,獗似母猴,母猴似人,人之与狗则远矣。”这可看作最早的对传播变异的描述。谣言,从一开始就不是事实,传播过程中又愈传愈邪乎,最后竟把狗说成是人了!
谣言是被广泛传播的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它具备这样几个特点:一是谣言是没有事实根据的、编造的信息,或是被无限夸大了的信息;二是谣言是被传播、扩散的,未被传播的不能称为谣言;三是谣言往往具有很高的“传播价值”:奇特、怪异、反常、耸人听闻,或者是公众感兴趣的人物、事件、事情,因而能轻而易举地扩散;四是谣言总是以小道消息面目出现,很少通过正式渠道传播,有时完全与正式渠道传播的相反或相异;五是谣言具有攻击性,它总要攻击或伤害特定的对象,小到个人,大到企业、单位、部门,甚至政府、政党、国家;六是谣言在传播过程中常常被“修改”,不断产生变异,形成不同“版本”;七是谣言常常是被众人 “创作”、传递的,真正的源头不易找到,有时虽发现了源头,却仅是源头之一,或是无意间偶然形成的源头,而真正的谣言制造者则躲在一边偷着乐呢;八是谣言在传播过程中常常挟带了传递者个人的情绪、愿望、希冀、褒贬等等,它实际上是夹裹着民众情绪的一种表达――这也是一些人自觉或不自觉地传递谣言的原因之一。
网络谣言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没有事实根据的消息。它除了具有前述一般谣言的八个特点外,还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传播速度极快;二是传播范围极广;三是传播方式、途径极多,除网络社区、聊天室、帖吧、即时通讯工具等等之外,还有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传播方式,是借助有线网络与无线网络的传播。网络文档复制的低成本、无成本和高度的便利性,使网络谣言的特点更为突出。与口口相传、书信传递甚至电话转传相比,一则谣言可以在几小时甚至几分钟之内传遍全世界。网络谣言以网络为媒介,它匿名、实时,是数字化的、超时空的、全球性的、呈几何级数扩散的传播,其传播速度要比人际传播快千倍万倍,范围广千倍万倍。由此形成了它的第四个特点:危害性极大。网络谣言还有第五个特点,这就是它出现后,可与口口相传的谣言“互联互通”、交叉影响、交叉传播,因而它的渗透能力与影响人群的密度都是极高的。网络谣言有时就来自于人际传播的谣言,人际传播的谣言有的来源于网上的谣言。唐山玉田县一小孩被钉死在棺材里的谣言,先是在社会上人际传播,后来在网上大范围扩散。2004年12月,复旦大学5号楼三楼一女生半夜上厕所被人从后面打昏强奸的谣言,更是通过“口述”、“短信”、“电话”、“校园网”、“其他BBS论坛”等多种方式,同时、交叉迅速传播的,一两天之内,全校惊恐,满城风雨。公安部门总结此谣言传播过程,发现了一个公式:道听途说+短信+网络=面目全非。
网络谣言的危害及成因
网络谣言的危害极大,它可能伤害个人,使之有口莫辩,在人前抬不起头,甚至产生轻生念头;它可能使企业、单位甚至行业名誉受损,经营受挫,困扰不断,甚至蒙受巨额经济损失,面临破产倒闭;它可能引起民众愤怒,导致社会动荡。曾主演《赤脚的青春》的韩国影星金汉燮,其艺名被恶意注册成黄色网站,“金汉燮经营黄色网站”的谣言在网上到处流传,已儿孙满堂的金汉燮面临“跳进汉江难洗清”的窘境。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王君超也曾深受网络谣言之苦,他不得已准备诉诸法律,相关网站才删除了谣言。美国光纤设备制造商Emulex曾因谣言造成25亿美元的损失。谣言源自一则酷似新闻稿的电子邮件,内容涉及Emulex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技术、硬件开发,声称公司正受到证券交易委员会调查,将重新核算利润,且公司老板已经辞职。这篇“新闻稿”被Internet Wire网站采用后,Bloomberg、 Dow Jones、CNBC等著名网站先后发布,导致Emulex的股票暴跌。2003年4月1日,正当香港SARS肆虐、人心焦虑之时,一名停课在家的14岁少年将新闻组①、ICQ②上流传的“香港将宣布成为疫埠”的谣言制成《明报》即时新闻网页的样子,上传至近似明报网站的网址。这则以“明报专讯”名义发布的网络谣言顿时造成社会恐慌,当天下午部分香港居民掀起抢购风潮。特区政府有关部门紧急辟谣,明报新闻网及时澄清,并强烈谴责造谣者盗用明报新闻网的行为。当天傍晚惊慌局面得到控制。晚上警方将涉案少年拘捕。
网络谣言的产生、扩散,有其社会原因、社会心理原因和网络技术方面的原因,有政治原因、经济原因,等等。
人类社会自有信息传播以来,似乎从未杜绝过谣言,这与无法做到信息的全面、完全公开有关。即使在互联网较为发达的今天,人们所需要了解的信息也无法全部公开或者可以随时随地轻而易举地获得,这是谣言得以传播的很重要的社会基础。如果任何信息(少数需要保密的除外),只要想查询都可以得到权威准确的信息,谣言传播的空间就大大缩小了。从社会心理方面看,有学者研究认为,“谣言是复杂社会心理现象的一面镜子。从这面镜子里可以看到造谣者、传谣者和受谣者的种种心理活动和心理倾向。”③谣言是人类信息传播活动的副产品、带来的负效应。网络的虚拟性、发帖的匿名性,也给网络谣言的传播提供了更便利的条件。
不同类型的谣言,产生的原因不尽相同。需要注意区分政治性谣言和娱乐性谣言。
政治性谣言是进行政治斗争的工具。一些国家、某些政治势力与利益团体经常利用谣言攻击对手,扰乱民心。政治谣言有明显的政治意图,攻击对象明确,目的是要攻击、抹黑政治人物、政治对手。政治谣言的出笼与广泛传播,往往有复杂的背景,谣言散布者一般隐藏比较深。对政治谣言不可等闲视之,要从政治斗争的高度对待之。
娱乐性的谣言,网络上尤其多。这恐怕与人们对网络的认识有关。不少人把网络当作非真实的世界,扩大了它的虚拟性,强化了它的娱乐性,而忽视了它既是虚拟的,又是真实的,是虚拟的真实、真实的虚拟。一方面是“木乃伊怀孕”之类搞笑谣言被广泛传播,另一方面是拿名人开涮之类谣言此起彼伏,比尔·盖茨、乔治·布什就常常被开涮。尽管这类瞎话被编得“有鼻子有眼”,像模像样,但编造者和传播者常常以娱乐心态对待之。这类谣言,其产生背景及传播者的心态,与政治谣言是很不相同的。
最值得注意的,是以非政治形态甚至娱乐形态出现的政治谣言,或经过传播演化后带有政治性的谣言。与民族矛盾、宗教冲突、民众怨恨相关联的具体事件的谣传,很容易成为这类谣言。“风起于青萍之末”,此类谣言在传播之初可能只是一件小事,但传播过程中挟带了传播者的情绪、怨恨、希冀,最终可能导致群体性的行动。这类谣言具有很强的煽动性、蛊惑性,容易引起民众的不满,一旦出现,要及时澄清。
建立全面防堵网络谣言的机制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看,网络谣言会随着网络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而存在,要完全杜绝网络谣言,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网络谣言又是可以防堵的,如果能够建立起有效的防堵网络谣言的机制,网络谣言的生存空间便会被大大压缩,其危害会降至最低。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依法查实、惩处网络谣言传播者特别是造谣者的机制。
我国《刑法》第105条第2款、第181条、第221条、第291条,分别对以造谣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捏造并散布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虚伪事实、编造恐怖信息等等行为作出有罪规定;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2005年9月25日联合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中不得含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对于“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祖国统一”的行为,将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应该说,这些法律法规对于散布网络谣言的责任者的惩处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要查实,获得充分的证据,并不容易。要有效防堵网络谣言,需要完善举报、立案、取证、审判、惩处的程序与机制,使之对网络谣言制造者与传播者产生震慑作用。
第二,建立高效的信息求证、查实和反馈机制。
谣言止于公开。信息公开程度越高的社会,谣言生存的空间越小。但是,谣言往往涉及最新的事态,而这常常是信息公开的盲点所在。这就需要建立这样一种机制,一旦怀疑网上出现谣言,不仅能够迅速查到相关信息,而且能够及时向主管部门求证,主管部门则能迅速作出符合实际的回答。这种机制,应能有效地解决如下三个环节中的阻滞问题:网民或网站、记者发现疑似的谣言,可以迅速而无障碍地向主管部门求证;主管部门能够及时查证是否属于谣言;主管部门能够如实向求证者反馈查证情况。
第三,建立全网络系统的协调机制。
据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注册独立域名的各类网站达108万家。此外,还有数量庞大的博客、网络社区、个人主页等等。网络信息发布点众多,网络谣言藏身之处甚广,向网络谣言开战,揭露网络谣言,删除网络谣言,必须是全网络系统的统一行动,单打独斗意义不大、收效也不会大。这需要整个互联网络――包括网络管理部门和各种形式与各种类别的网络单位,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协调行动,以形成反对网络谣言的统一战线,构筑网络谣言的防堵体系。
第四,建立防堵网络谣言的工作机制。
网络管理部门和网站,要有一套防堵网络谣言的工作机制。要重点防堵政治谣言和给社会生活、经济生活带来动荡的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传播方式与途径不同,防堵的方法手段与力度也应有所不同。由网站发布的网络新闻,防堵谣言的级别应是最高的,要完善工作制度,把好编、审、发各关口,杜绝谣言。网络论坛、聊天室、博客、播客等,虽然由网民发布信息,但它是面向大众的网络传播形式,防堵级别不能低,尽管难以杜绝谣言,也要采取删、堵及不断提醒网民等方式,尽可能减少谣言的传播。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及邮件,属小众传播的网络形式,防堵谣言传播的难度相当大,很难人工监控,可以通过软件监控和不断提醒的办法,减少谣言传播。
网络谣言传播之初和广泛扩散后,防堵办法也是不同的。管理部门和网站应有不同的应对之策。
第五,实施基于网络技术特性的防堵措施。
网络既是传谣的介质,也是证伪谣言的手段。人际传播的谣言,大多是口口相传,如风之迹、水之形,常常无影无踪,无法追溯。网络谣言就不同,它虽然是匿名发布,但在网络上留下了踪迹,可以寻迹追踪,找到谣言的“始作俑者”。利用这一特性,可以开发出追踪谣言首发帖的软件,找到谣言的首传者。
网络谣言是网民传播的。网民既是谣言的传播者,也是阻止谣言传播的主力军。有不少网民不但不信谣,而且拥有揭露谣言的知识、能力和意愿,有的人甚至掌握着戳穿谣言的事实,可以开设揭露谣言、证伪谣言的栏目,让网民提供事实、知识,揭露谣言。
第六,夯实防堵网络谣言的民众基础。
谣言止于智者。对网络谣言的研究表明,网民自觉或不自觉地参与了谣言的传递。为什么他会传谣?因为他相信这谣言是真的,或者认为这谣言好玩,无害,为娱乐而传播它。防堵网络谣言,最有效的方法是阻断谣言的传播链,换言之,无人传递谣言,谣言自然就消失了。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提高网民的识别、辨别谣言的水平与能力。可以利用网络海量信息的特点,收集以往的网络谣言,建立专题,广而告之,让更多人认识网络谣言,了解网络谣言,从而提高对网络谣言的识别能力,增强对网络谣言的“免疫力”。
还可以开办网上“谣言诊所”,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上流传的谣言进行调查,以权威准确的事实证实其虚假性,报道其出笼、传播经过,分析其影响及危害,同时可请学者从社会学、心理学方面对谣言的传播过程作出分析。
网络社区可以经常地、持续地开展防堵网络谣言的讨论,让网民为防堵网络谣言出谋划策,努力创造、形成这样的网络氛围:未经证实的信息不传播,大胆质疑、主动揭露谣言及虚假信息,以诚实守信的态度传播信息,开展讨论。
(作者系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副主任)
注释:
① 新闻组的英文名称为Usenet或News或News Group,它是早于BBS出现的完全交互式的超级电子论坛,是任何一个网络用户都能进行的相互交流的工具。新闻组是一个基于网络的计算机组合,这些计算机被称为新闻服务器,不同的用户通过一些软件连接到新闻服务器上,阅读其他人发布的消息。国外有数千个新闻服务器,最大的新闻服务器有数万个新闻组,每个新闻组又可以有成百上千个讨论主题。每个新闻组用户都可以随时发布消息,表达观点。与BBS相比,新闻组可发表带有附件的“帖子”,传递各种格式的文件,新闻组还可以离线浏览,这在BBS中是不可能的;新闻组不提供BBS支持的即时聊天。
②ICQ是一种简单的与人联系的软件,能直观地知道朋友是否上线(如对方也安装了ICQ),相互间可以发电子邮件、聊天、发手机短信、通电话等,类似于现在的QQ、MSN。
③黄爱萍:《网络谣言的传播特点与传播形态初探》,紫金网200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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