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互联客户服务中心通知

来源:35互联客户服务中心 转自:大河公益网

尊敬的虚拟主机客户:
您好!
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接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网络监察中心)的通知,凡网站主办单位或者个人所在地属北京市海淀区管辖范围,请您携带以下资料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网络监察中心办理网站备案手续。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网站的ICP备案号打印件(可从 www.miibeian.gov.cn 查询ICP号并打印) 。
2、网站主办单位的公章,若网站主办单位为个人,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
3、网站负责人的联系信息或者名片。
4、如有其它疑问请联系海淀分局网络监察中心,电话:010-82519320(海淀区长春桥路15号)。
5、若您未按以上要求办理备案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35互联客户服务中心
200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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