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台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互联网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加强互联网管理的重要性
1、认清互联网发展带来的严峻挑战。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作用的不断扩大,我市不断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网络新闻宣传初步启动,网上舆论 环境总体良好,互联网整体建设逐步加快。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日益突出的互联网信息安全问题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同时,目前互联网管理工作 中还存在管理职责不清、管理力量紧缺、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薄弱等问题,如不及时有效地解决,将会搞乱思想,引发矛盾,诱 发犯罪,破坏稳定,危害国家,给党和国家的事业带来严重的后果。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采取 有效措施解决互联网
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我市互联网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有序地发展。
2、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互联网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要求,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遵循互联网 发展规律,善于利用网络传播的技术优势,牢牢把握网上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主动权,主动抢占21世纪思想舆论阵地的制高点。大力推进互联网管理的规范化、制 度化建设,建立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形成党政部门依法管理、行业组织自我约束、企业依法运营的有效工作机制。
3、牢牢把握网上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主动权。互联网管理工作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牢牢占领互联网这个新的思想文 化阵地,绝不能为错误的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要坚持贴近网民、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牢牢把握网上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主动权,做好统一认识、理顺情绪、化 解矛盾、凝聚力量的网上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要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全市的工作大局,为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平安台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小康社会与和 谐社会,努力营造良好的网上意识形态环境。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确保互联网管理责任到位
市委宣传部是全市互联网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对网上出现的涉及意识形态方面的重大情况进行统一行动,做好应急 情况下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管理全市互联网新闻宣传,协调网上重大新闻宣传活,对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涉及意识形态热点敏感问题内容 的网上传播进行管理;依法对全市互联网站登载新闻、开办新闻时政类论坛进行预审批和管理,对违规登载传播新闻的网站和传播有害信息的论坛及时通知行业主管 部门予以处理。负责指导各县、市、区落实互联网意识形态工作的属地化管理,宏观协调和指导全市互联网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宣传文化系统网上管理,推进全市网 络新闻宣传体系建设,指导网上舆论动态的收集分析和对策研究,发挥网络媒体网上舆论引导作用,倡导互联网领域的精神文明。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专项 主管互联网新闻宣传。市委宣传部中国台州国际互联网络新闻中心具体执行全市互联网意识形态管理工作。
市发改委(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全市信息安全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信息安全重大专项建设,审理涉及信息安全的重大建设项目,协调搞好信 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全市信息安全产业发展。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是专项内容管理部门。市文广新局主要职责:依法对全市网络音乐美术娱乐、演出剧 (节)目、音乐美术类音像制品及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传播和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电子游戏作品)的网上出版发行及网络文学进行 审核和管理,对视听节目、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和网络著作权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设立和传播视听节目的网站进行监控查 处、提出封堵意见并通知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市教育局主要职责:进行网上远程教育,对校园网站进行监督管理。
市公安局是全市互联网安全监督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开展互联网信息监控,依法侦查、防范、打击针对和利用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活动;监督管理互联网接入服 务单位和应用单位的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联网单位、网吧和宾馆等 互联网上网场所落实技术防范措施,安装安全管理系统;对境外有害信息网站提出封堵意见并通知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封堵;对市内违法网站依法进行查处。
市国家安全局负责我市互联网上国家安全事项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对涉及国家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对计算机网络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查验;对 间谍组织以及敌对势力内外勾结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境外有害信息网站进行监控、提出封堵意见并通知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实施。
市工商局负责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企业依法注册登记管理,对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市保密局负责对市内互联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进行监督和检查,依法对网上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进行鉴定和查处。
全市互联网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除行业管理仍然由省通信管理局直接行使管理职能外,各县、市、区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 运营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履行其上级机关对应的互联网管理职责。各县、市、区和市直、在台省部属有关部门要针对互联网管理工作跨地 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特点,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密切配合,形成互联网管理的整体合力。
全市各类互联网络服务提供者,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制度,依法规范信息发布行为,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封堵各类有害信息、制止违规接入行为等管理工作。
全市计算机国际互联网行业的各类协会,要积极发挥行业社团的职能,完善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自觉承担维护互联网信息安全和倡导网络文明的社会责任。民政部门要支持和指导互联网行业社团的组织建设。
三、健全机制,抓好互联网管理的基础建设
(一)建立市委互联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统一指导和协调
为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管理工作的领导,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市委互联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全市互联网管理部门开展工作,重点研究制定 互联网管理措施,处理涉及意识形态安全的网上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朱贤良任组长,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王文娟,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元茂荣,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陈棉权,市政府副市长胡斯球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国安局、 市工商局、市保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中国 台州国际互联网络新闻中心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要参照市委的互联网管理工作体制建立相应组织,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人员编 制、办公经费,建立有效的管理工作机制和技术平台。
全市互联网管理工作要在市委互联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理顺体制,建立机制,完善体系,加强力度,做好互联网的行业管理、专项内容管理和安全监督管 理。各级互联网管理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充实管理力量,落实工作职能,保证有专职人员做好互联网管理工作。全市各级组织、人事、财政部门要按照中 办、国办有关文件精神,解决落实互联网管理的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等问题。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培训,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悉、精干高效的互联 网管理工作队伍。
(二)建立互联网管理监控和信息处理平台,强化安全技术防控体系建设
加强全市互联网监控和信息处理平台的建设。市委宣传部要积极筹建互联网专项内容监控中心,增强发现和处置网上意识形态问题的能力。市公安局要建立全市信息 安全监控中心,加强技术手段建设,增强发现和处置网上有害信息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市级涉网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保证监控机构和技术设备的 落实。
市级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电信企业)要在宽带和网络监控资源等方面,为管理部门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全市各类互联网络服务提供者,要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技术防控机制。
市财政要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为互联网管理的技术设施建设和应用新技术的研发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三)加强管理工作的基础建设,建立互联网管理处置的协作机制
针对互联网管理工作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特点,以及以往我市互联网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重视和加强互联网管理的基础性建设。以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 为主,建立全市互联网基本信息资料库,掌握全市互联网的基本情况和动态情况。以宣传系统、公安系统的监控平台(中心)为主干,结合县市区和涉网部门的信息 监察,建立互联网信息情报制度,收集和整理互联网情报,及时掌握舆情,处理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各县、市、区和市直涉网部门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对社会 舆论的影响,专门落实机构和人员,负责网上舆情的收集、分析工作,掌握动向,预测趋势,迅速应对。建立台州市互联网舆论和安全事故紧急处置机制,形成预 案,提高事件处置和事故处理的反应速度、执行能力和处置效率。同时,要建立互联网不良和违规行为的举报制度,加强对互联网问题的监督。
四、加大管理力度,加强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清理整治
1、通过与省通信管理局协作,加强对市内互联网违法违规行为的清理整治。(1)在全市范围内依法清理整顿和查处不履行登记或备案手续、擅自开展或超范围经 营互联网业务的各类网站,维护行业管理秩序。(2)严格监督台州市互联网的接入服务管理,制止非法接入行为。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必须 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迅速停止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提供网络接入、域名注册等服务。(3)加强互联网行业年度审核工作。凡是年度审核不合格、在规定的期限 内不能起到整改要求的,有关管理部门要依法取消其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然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年度工作审核要与日常监管结合起 来,凡是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案,作为年度工作审核的重要依据。
2、以市公安局为主,在全市范围内加大打击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行为的力度,依法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和违法违规单位,坚决切断为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提供土壤的“利益链”。
3、以市文广新局为主,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网吧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城市、城郊结合部及农村、学校周边地区和群众举报集中地区的网吧整治工作,加 大对违法网络游戏行为的查处力度,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上网服务场所;持续开展网上违法违规传播视听节目的查处工作和网上各类违法违规出版活动的查处工作。
4、以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和中国台州国际互联网络新闻中心为主,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违法违规从事各类(网站、手机短信息、BBS、BLOG 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清理整治工作,维护网上新闻传播秩序。
5、以市教育局为主,加强对校园网的建设指导,建立全市教育系统网站工作的专管制度和领导责任制度。
6、要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工作,努力形成社会民众广泛参与、共同抵御网上传播有害信息的良好局面。
五、加大建设力度,推动全市互联网事业健康发展
1、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各级党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对社会舆论的影响,认真总结网上舆论引导和斗争的成功经验,抓紧建立和完善网上监控、网上阅评、 网上评论“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引导网上舆论的能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权和实效性。网络媒体要在党委宣传部门的指导下,积极组建网上评论员队伍, 开辟网上评论专栏,遵循网络传播规律,采取“网上来,网上去”的方式,及时有效地引导社会热点问题,扩大网上正面舆论声音。
2、加强互联网主流舆论阵地建设。要大力推动互联网宣传事业的发展,做强做大市级重点新闻网站,充分发挥我市网络媒体的主力军作用,不断丰富网上宣传内 容,拓展网上服务功能,创建网上名牌栏目,提高网上宣传水平,形成网上正面舆论强势。市委宣传部要制定加快发展中国台州网网站规划,立足建设台州市市级新 闻综合媒体,采取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的手段,将中国台州网打造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阵地、展示台州发展的新窗口、对外交流开放的新渠道,成为发布和传播台 州全面信息、树立台州形象的特色地方网站。中国台州国际互联网络新闻中心编制由市编委另行研究确定。网络媒体采编人员的专业职务评定和考核晋级与传统媒体 采编人员享有同等待遇的政策,以调动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加强网络文明建设。要按照“爱国、守法、真实、文明”的要求,精心设计载体,整合各方力量,大力促进网络文明建设。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文明办网活 动,鼓励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各类互联网络服务提供者共同参与文明网站、文明频道、文明版主的创建活动,倡导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利用互联网从事健康有 益的学习娱乐活动,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风尚,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和低俗之风。各级党政机关主办的政务门户网站,要在互联网建设中率先垂范。在模 范依法办网的同时,积极利用互联网树立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形象,提高政务网站的政治影响力。
市委互联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细化和部署工作。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认真抓好本地区的互联网管理工作。
附:市委互联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市委互联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贤良(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文娟(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元茂荣(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陈棉权(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胡斯球(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赵加福(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府办主任)
王如考(市委副秘书长)
章巧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雄(市委外宣办主任)
梅跃森(市发改委副主任)
许建强(市教育局副局长)
朱希望(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玲玲(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张传信(市国安局纪委书记)
王立刚(市工商局副局长)
管昌钿(市保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章巧明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希望、梅跃森、张传信、陈玮麟(中国台州国际互联网络新闻中心)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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