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案起诉书

转自:维权网

起诉书(蚌检刑诉字〔2005〕27号)

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林,男,1963年6月2日出生于蚌埠市,身分证号码:340304196306021013,汉族,大学文化,网络撰稿人,户籍所在地:蚌埠市涂山路984号1单元12号,居住地:蚌埠市大庆新村一村130栋106号。因犯反革命宣传煽动罪,1989年6月8日被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2005年2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9日被逮捕。

本案由蚌埠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张林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05年5月1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年5月20日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
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3年8月至2005年1月期间,被告人张林在《博讯新闻网》、《大纪元》、《看中国》、《民主论坛》等网站上,公开发表署名文章192篇,含有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等内容。

2004年1月9日,被告人张林在《大纪元》网站发表《一个醉鬼吓跑一万个共产党员》一文:“中国历史上有草木皆兵的故事,这是一个现代版,能给我们很多启发。……只要精心策划,两千多个勇士就可以一天之内占领两千多个县,而且可能一枪都不用开,一滴血都不用流!”

2004年3月30日,被告人张林在《博讯新闻网》网站发表《盘古乐队──中华民族歇斯底里的怒吼》一文:“我看到了《盘古乐队》的104首歌典,仅看了10首,就已经热血沸腾。中华民族到了最危急的
时刻,我们万众一心,迎着共产党的坦克刺刀,前进!我的语言,远远比不上《盘古乐队》的吼声,所以下面请看:中华民族歇斯底里的怒吼!”并附17首盘古歌词。其中《二王》歌词:“让我们向二王那
样拿起武器,反抗国家机器。”《黄河大绝望》歌词:“这条黄河应该干枯,这个社会应该崩溃,这个制度应该摧毁,这个民族应该绝种,这个国家应该灭亡。”

2004年8月14日,被告人张林在《大纪元》网站发表《全军覆没》一文:“预兆着用不了多久,……乃至中共政权也会跟着崩溃。”

2004年11月23日,被告人张林在《大纪元》网站发表《不再沉默的火山》一文:“共产党持续55年的高压统治,已经把人民压到不能再压的程度。极限之后,就必然是反抗。”“那就去造反吧!痛痛快快的造一回反吧!……生死都无所谓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2004年12月8日,被告人张林在《大纪元》网站发表《〈九评共产党〉读后感》一文:“尤其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虽然通过赤裸裸的抢劫与掠夺,已经摇身变成流氓资产阶级,却仍然虚伪的奉行共产主义理论……不断犯下新的罪行。”“不管它曾经多么猖狂,其灭亡的命运都是必然的,谁也挽救不了的。”

2005年1月15日,被告人张林在《大纪元》网站发表《伟大语言的力量──论〈九评〉》一文:“它是过去55年来,中国大陆产生的最伟大的语言。”“这9颗原子弹……足以在思想领域彻底摧毁中共的思想根基,……弥漫在中国社会上空的恐惧即将随着这个邪灵的解体而消散,中国社会和人民将会复出传统固有的和谐,执政党这个概念和这种统治人民的模式将从中华大地上被彻底抹掉。”

此外,被告人张林于2004年12月份接受境外广播电台《希望之声》的采访,公然称:“中共是邪教,它实际上就是一个邪教组织……共产党自从出现这么一个怪物以来,中国人没有一天好日子过,家家户户都受过罪”“全世界没有一个共产党政权能够善终的。”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被告人张林的供述和辩解、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结论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林利用互联网、境外广播电台等媒体,公开发表编造、歪曲、诋毁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第2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李春

(2005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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