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校园网信息的监控,保证校园网信息的正确性和准确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掌握网上信息动态,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发挥校园网的最大功能,对学校网络信息检测工作有如下要求:
1.校各相关部门对校园信息监测有如下责任(其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各相关单位确定)
宣 传 部:研究完善校园网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监控网上舆论,坚持网络思想工作导向,界定有害信息。
党委办公室:协调各部门工作,负责网上情况沟通(网上信息互动),负责对外信息报告。
校长办公室及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安全运行,监控并清理备案有害信息并协助调查其来源。
学生部(处)/团委:组织辅导员、学生干部兼做网管,开展网络文明教育,了解学生网上思想动态。
保卫处:对有害信息散布进行调查并查处。
2.校园网信息监测的范围包括学校主页及其子页、电子邮件、电子公告(bbs)、聊天室、个人主页及文件传输服务等。
3.网站公布信息的来源必须有记录,互联网上不允许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 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活动;
★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活动;
★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活动;
★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的活动;
★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校园网不允许任何个人或单位未经许可自行建立网站,一经发现,立即取缔,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发现有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事件时,应及时向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和保卫处报告,及时删除有害信息内容的地址、目录,直至关闭服务器,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 为了更好地进行网络信息监测工作,学校的BBS应由教师、版主、志愿管理员的三级网络管理体制:教师队伍由相关职能部门老师组成,主要负责版主与志愿者队 伍的管理;版主由热心校园论坛、对版快内容和信息技术有一定造诣的师生组成:志愿者队伍有一批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网络知识的同学组成,负责论坛信息的实 时监控以及有害信息的授权处理等。
8学校网络有害信息监控及处理流程(如下图):
学校网络有害信息监控及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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