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九个部门关于宜宾市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自:宜宾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宜府办发〔2002 〕7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国家保密局、宜宾国家安全局、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共青团宜宾市委等部门关于《宜宾市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二年六月五日

宜宾市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宜宾市公安局 中共宜宾市委宣传部
宜宾市文化局 宜宾市教育局
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宜宾市国家保密局
宜宾国家安全局 宜宾市精神文明办公室
共青团宜宾市委


2002年5月28日

当前,境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利用互联网对我国进行渗透、煽动、破坏情况严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网上各种反动、淫秽、色 情、迷信、暴力等有害信息大量传播。这些情况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危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新闻宣传和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2?8 号)以及5月15日四川省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公安局、中共宜宾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宜宾国家安全局、市文化局、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市精神文明办、市国家保密局、共青团宜宾市委决定,从2002年6月上旬至8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 作。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互联网新闻宣传和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坚持"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 动,全面清理网上有害信息,切实加强全市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活动。

二、任务和目标

通过专项清理整治,使我市互联网上的煽动推翻党和政府及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民族分裂,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及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传播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等有害信息明显减少;有效封堵境外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向我市进行渗透煽动、破坏活动的有害信息;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 动;明显改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秩序。逐步建立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管理的工作机制,推进互联网领域内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我市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状况的明显好 转。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迎接党的十六大的召开,创造一个良好的互联网信息安全环境。

三、工作重点

(一) 重点问题

集中整治的重点包括以下方面:

1、境外敌对势力、恐怖势力、"法轮功"邪教组织等利用互联网向我市进行渗透煽动、破坏活动的问题;

2、我市范围内互联网电子公告栏、留言版、聊天室等交互式栏目和一些网站、网页、个人主页中张贴、传播各种有害信息和泄露国家秘密的问题;

3、在我市范围内利用互联网电子邮件和短信息服务发送有害信息的问题;

4、我市范围内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接入服务单位和"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经营,管理制度和管理职责不落实,对有害信息不防范、不删除、不报告,一些单位和个人开设的网站、网页管理失控的问题;

5、从"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下载、传播有害信息,违法经营有色情、赌博、暴力、封建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电脑游戏以及证照不全、无证经营等问题;

6、利用IP电话、手机短信息、寻呼机、声讯服务等渠道传播有害信息的问题;

7、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盗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问题。

(二) 重点单位和部位

提供电子公告栏、留言版、聊天室、个人主页和电子邮件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提供短信息服务的单位;"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相联的单位以及单位和个人设立的网站、网页等。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摸底调查和清理检查。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地互联网信息服务、接入服务单位和"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在摸清各类互 联网信息服务单位设立信息服务项目、单位和个人设立网站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电子公告栏、留言版、聊天室、个人主页和文件传输(FTP)服务等进行全面 的检查和清理。通过单位自查、网上监控、群众举报、联合执法检查等措施,及时发现和删除各类有害信息。

(二)加强和落实技术防范措施。在互联网国际出入口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境外敌对、淫秽等有害信息的封堵。对提供电子邮件和短信息的信息服务单位, 要限期落实有害电子邮件、短信息的技术防范措施。对通过其它网络传播有害信息的渠道也要落实技术防范措施,并尽快完成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软件 的安装工作。

(三)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未取得相关证件,擅自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接入服务的单位和非法经营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一律依法予 以取缔,并予以处罚;对由于经营管理混乱,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有害信息传播蔓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信息服务、接入服务单位和"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要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到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有害信息问题突出、管理失控的 网站和网页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和清除。对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电脑游戏和违反规定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 务营业场所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四)加大对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对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有害信息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通过公布举报 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和网上监控等途径及时发现网上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查办一批重大案件,对一些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五)督促互联网信息服务、接入服务、"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责令其建立并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上网用户 日志记录留存制度,电子公告服务信息巡查、个人主页信息审查制度,链接网站和聊天室有害信息检查管理制度,"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从业人员资格 审查、上网人员登记和场地巡查制度以及发现有害信息立即向主管机关报告制度等。

(六)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的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互联网行业协会的作用,使其在互联网行业积极开展维护信息内容安全的法制教育,督促互联网信息服务、接入 服务单位遵守行业自律公约,不制作、不传播有害信息,不链接有害信息网站或网页,依法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监督,及时清除有害信息。大力开展"网络文明工 程"建设,积极推动"绿色上网导航工程"、"安全放心网吧"等文明上网活动,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七)制定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时期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要以及时、果断处置网上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在情报信息、管理控制、案件查处、技术制约、 新闻宣传等方面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遏制反动有害信息在网上的扩散和影响,有力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各地应将重大 突发事件和敏感时期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在6月20日前上报市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职责分工

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网上反动、淫秽等有害信息的监控;要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接入服务单位和"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加强安全监督 管理,督促其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要加强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安全审核,安装安全管理软件,落实技术防范措施;要依法查处和打击网上违 法犯罪活动;并对境外新闻网站的实施监控。公安部门作为此次清理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要主动会同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协调好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并积 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好对全市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网络游戏、网上音像制品、艺术品、演出活动和"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互联网文明工程"建设。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校园网信息内容安全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学校落实校园网信息内容安全责任和控制措施。在学校中组织开展互联网安全和文明上网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网上活动。

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对互联网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登记新闻的监督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对境外新闻网站实施监控,在新闻网站推行论坛管理员负责制,依法查处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业务的网站。

工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经营性信息服务单位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违法违规经营单位的查处和取缔工作。
国家安全、保密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做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六、时间安排

根据全国、全省统一部署和我市实际情况,行动步骤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调查清理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6月20日前,我市公安机关要对本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接入服务单位、"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 单位,以及可以接入互联网的党政网、校院网、企业网、金融网和个人设立的网站、网页进行调查摸底。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全面清查。要把调查清理的重点 放在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大的单位和部位,通过调查清理确定出重点整治的单位和信息服务栏目。在此基础上召开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宣传部、公安局、电信公 司、教育局、文化局、工商局、安全局、保密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明确各部门在此次专项清理行动中的责职和分工,统一对外宣 传的口径。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至7月20日)。根据调查清理确定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整治。我市公安部门在整治中, 要监督、指导互联网信息服务、接入服务单位、"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以及其它可以上互联网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抓紧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 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具备安全防范措施的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21日至8月10日)。市公安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有害信息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和防范措 施是否落实,经营活动是否规范,群众是否满意。在党的十六大召开前,再进行一次回顾式检查,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宣传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以及清理整治的成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决定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闻光源同志为组长,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显富同志为副组长,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教育 局、国家安全局、文化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保密局、文明办、团市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 在市公安局计算机安全监察处,负责专项清理整治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工作协调。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职,积极做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专项清理整治 的各项工作明确主要责任单位,细化工作措施。要建立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工作不力,清理整治后有害信息问题仍然严重的,不仅要追究有 关地区、有关部门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发动群众,加强宣传。要按照统一的宣传口径,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宣传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清理整治的成效,要公布举报电话,设 立举报信箱,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形成人人参与共同抵制网上有害信息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办,做好总结。各地要加强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要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并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市领 导小组将对各县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各县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并将小组名单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并确定联络员以及联系电话。在专项清理整治期间,各地要认 真做好信息上报和情况通报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0日、20日、30日各上报一次工作情况,每一阶段的工作结束后一周内要将情况汇总上报。

附件:宜宾市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宜宾市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闻光源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显富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成富明 市公安局局长
刘礼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政军 市文化局局长
孙远明 市教育局副局长
向书文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母世均 市国家保密局局长
许有信 宜宾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王家林 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副主任
王 萍 团市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副局长邓前卫任主任,市公安局计算机安全监察处处长章悦任副主任。办公室联络员:贺伍才、路跃进;联系电话:822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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