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 下午2:05接到蔡东辉法官电话
第一次开庭时间已延后,新的开庭时间还在等待法院传票,无论如何,5月29日上午9:00我会在法院门口等候大家,因为担心有网友没看到本通知。
- 法官:原定开庭时间需要延后,因为上海电信律师需要出差。
- 本人:无法接受,此案我已经安排好了,明天开庭,现在才更改时间,来不及。从程序上来讲,我是否有权不同意对手的请求。而且,按上海电信的规模,因为律师出差请求更改开庭时间,理由也不充分。
- 法官:对方需要补充证据。开庭时间法院有权决定,既然你不同意,法院现在明确通知你,开庭时间必须更改。
- 本人:既然我只能接受,我接受你善意的解释。请问新的开庭时间最迟是什么时候?
- 法官:我们会尽快给你送达新的传票。
- 本人:没有时间限制吗?另外,老的传票的更改通知是否可以有个传真之类的东西。
- 法官:老传票没有更改通知,我现在已经口头告知你了。
- 本人:最迟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新的传票?
- 法官:我们会尽快的。
本人注:经查,法院确实有权根据被告补充证据的请求,延期开庭。
5月25日 下午3:00接到法官电话
- 原定开庭为一审,现由于需要技术评估,一审改为预审。
- 本人问朋友要来旁听,可以有多少位子。法官答最多一两人,因为法庭太小。
- 本人问可否自己携带录音录像设备,答不可以。
- 本人问可否预审完后就复印一份庭审记录单,答不可以,必须案子宣判后才能拿到。
- 本人想继续询问技术评估的细节,电话断了,法官估计太忙。
本人注:如果5月29日当天来了很多网友,希望大家能保持安静和平,建议推举一到两人旁听。如果有朋友照相或录影请遵守法院的规则。
5月9日 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传票
案号:(2007)浦民一(民)初字第6518号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传唤事由: 开庭
应到时间: 2007年05月29日上午 09时00分
应到处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 本部第七调解室
当事人姓名,法官姓名等略(本人不知公布法官姓名是否违法,如有网友知道,望不吝赐教)
本人注:本人问法院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公审,可否有记者采访。答复最多可以旁听,必须携带身份证明。
本人注于2007年5月28日:初步咨询结果是可以公布法官姓名,故告知大家:蔡东辉
- 更新记录
- 滚动更新于北京时间5月28日下午2:50
- 滚动更新于北京时间5月25日下午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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