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玉生 来源:中国新闻研究中心 转自:中国舆论监督网
摘 要:为什么媒体的舆论监督开展得令民众不满,而民间网站的舆论监督却开展得深受群众欢迎?是什么原因使媒体不敢完全履行自己的职责?文章还提出了这样的思考:民间网站监督合法吗?民间网站监督影响不好吗?民间网站监督怎样管理?民间网站开展舆论监督有不有安全隐患?
关键词:民间网站;舆论监督;网站管理
新闻舆论监督,本是新闻传媒一项基本的、重要的功能。可是长期以来,我国新闻传媒存在着舆论监督功能弱化的现象,而一些民间网站却自发地开展起舆论监督,且势头强劲,其中,中国舆论监督网是比较活跃的一家。最近,笔者通过互联网对中国舆论监督网进行了调查,并与“站长”李新德进行了交流,感到“李新德现象”值得新闻界深思!
一、中国舆论监督网站的基本情况及运作模式
李新德说:中国舆论监督网全职在岗的就我一个人,网站维护是由一个技术员兼职,文章编辑还有一个人兼职,其他采访人员大都来自其他媒体的记者,以及地方厂矿企业宣传部门的人员。目前的设备有数码相机一台,IBM笔记本电脑一台和无线上网设备。网站人员少,为了应付封杀,我要不断地做“博客”,每天工作15个小时是经常的事情。
李新德说:“做人民喉舌,用证据报道!”是我们的宗旨。我们网站主要从事维权、反腐方面的报道,因此对证据要进行严格的审查。我们的步骤是:①凡是发到我信箱里的投诉信,我都认真阅读,并根据自己的经验进行分析,感到应该进行监督,就要求将投诉信中提到的相关证据,如起诉书、判决书、裁定书、发票、图片、录音等,扫描成图片或制成录音(像)寄来;②我们对这些证据文本进行确认后,还给投诉者一个地址,让投诉者将这些证据寄来或送来进行查验;③如果证据全部没有问题的话,就做好稿子,传给被监督者或被监督者的上级领导单位,并约定等待答复的时间;④如果超过约定时间没有答复,就把“没有接到对方任何回音”等字样,加到稿子的后边,一起放到网站上帖出;如果对方给予了答复,就把对方的答复也一起放到网上。
李新德说:中国舆论监督网还接受来自媒体记者的稿件。这些稿件的作者,大都是做监督新闻的,都有丰富的经验,他们的稿子质量当然不错,可在单位都被领导“枪毙”了。所以,他们很乐意跟我合作,前提是我不付稿费。我们网站自开办以来,没有惹上一起官司。
李新德说:网站刚开办时,其经济来源主要是个人以前的积蓄,后来不断遭到封杀,没有了资金来源,我就在国内做起了“博客”,先后做了大约80多个。有一段时间,有人组织对我的“博客”进行封杀,先后有30多个被“枪毙”了,目前我仍然保留“博客”50多个。现在他们看到封杀没有用处,封杀的势头锐减。我的经费很少,大部分都是稿费,也有少量的民间赞助。目前中国舆论监督网(http://www.yuluncn.com)由于遭到国内的封杀再加上经济上的原因,不得不使用国外免费赠送的服务器(当然,前提是不得干涉我网站上的任何事情,实际上人家也做到了这一点)。最近要接受国外某维权基金会的支持。
李新德说:中国舆论监督网在扳倒“下跪副市长”这一案件当中,不断地遭到封杀,在有了网站备案条例以后,中国舆论监督网就开始积极的在山东申请注册,但很久没有获得批准,于是我回到安徽申请注册,当服务商告诉我已经注册上以后,我心里非常的高兴,但网站只开通了一天就被关闭了,理由是“非法”。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备案制,只要不违反互联网管理规定都应该给予备案,就是违反了规定,也应该告诉我撤销网站备案的原因,但是没有人对我说。
李新德说:网站的生存环境非常艰难,政府表面上不反对,但只要曝光了,他们就暗地里搞“动作”。只要和公安部门或者宣传部们领导关系好,随时都可以封杀,不需要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到目前为止,中国舆论监督网的服务器还设在国外,现在只能用代理服务器。目前,我们最主要的困难就是不能在国内开通,现在只能借助代理服务器上网。
二、中国舆论监督网站监督的案件
李新德说:网站开办以来,监督的案件影响较大的有:山东济宁“下跪副市长”案;山东单县未婚女被强制放节育环案;河北省“国投公司董事长死亡调查”;辽宁阜新市“退休高官”王亚忱案。其中“举报人李文娟”案,从最先报道一直到李文娟走进央视演播大厅都是我策划的。目前还没有完全结束的河南新乡《平原晚报》记者敲诈案件在我的报道影响下,两名被诬陷的记者洗清了不白之冤。下面是几起主要案件的概况。
1、下跪副市长李信案。 李玉春和李信合办了岩昆公司,2003年1月,李玉春发现李信涉嫌犯罪,就离开了岩昆公司,开始举报。同年2月,李玉春就遭李信绑架、拘禁、伤害、殴打。此后一年多,李玉春东躲西藏中仍坚持向省、市、国家有关单位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给予立案查处,新闻单位收了材料却不敢报道。2004年4月底,李新德介入此事,6月10日在“中国舆论监督网”上发稿《下跪的副市长———山东省济宁市副市长李信丑行录》,《南方周末》等媒体很快跟进,2004年7月26日李信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最终使李信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举报人李玉春也被判五年徒刑。
2、辽宁阜新市“退休高官”王亚忱案。王亚忱历任辽宁阜新市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15年,1996年退休。2002年2月初,王亚忱以顾问名义、其子王晓军以董事名义进入双龙公司(后改名为华隆公司),二人联手打压高文华这个董事长。在最初的公司出资证明上,高文华的股份占62.5%;到公司正式注册时,下降到60%;2003年8月调整公司注册资本金,又降到50%,竟与王晓军这个没出一分钱的董事平起平坐。2004年初,双龙公司投资的商贸城竣工后,王亚忱以儿子王晓军的名义向阜新市公安局举报出资的高文华涉嫌虚假出资罪、挪用本单位资金罪。高文华被抓捕。2005年初,检察机关认定“证据不足”,高文华被“取保候审”。2005年5月18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了《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一文,详细披露了上述事实。8月22日,王亚忱、其女儿王晓云、儿子王晓军在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中国青年报侵犯名誉权并索赔220万元(后败诉)。中国舆论监督网应邀参战,开辟了“退休高官王亚忱”专栏,先后发表和转载了退休高官文章和评论共21篇,点击人次总计已经超过350万。2005年9月28日,王亚忱的心腹、华隆公司(双龙公司改名)总经理于雅君、财务科长曹玉睿、会计王纯杰先后被批准逮捕,11月6日,任华隆公司财务总监的王亚忱和他的儿子王晓军也被批捕。
3、“常委企业”案。安徽临泉县化肥厂厂长张兆振、县文王酒厂厂长刘素敏由于治厂有功,县里让他们一个兼任县委副书记、一个兼任县委常委,这两家企业因此成了“常委企业”,一般人根本碰不得。李新德采写的文章《“常委企业”何时退出江湖》,被《中国改革报》头版头条刊用,《新华文摘》等100多家报刊转载。此事引起了中央对“红顶商人”的注意。不久,张兆振、刘素敏两人的“常委”帽子被摘除。不久中央下决心在全国企业采取“摘帽”行动。
4、李文娟事件。原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李文娟在负责税收登记工作的过程中,发现鞍山市国税局存在人为地少征国家巨额税款等违法和违规行为,在犹豫了五个月之后,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中国舆论监督网先后发了《国有巨资流失,举报不了了之——来自辽宁省鞍山市的报告》等报道,然而李文娟却遭到了更多的打击报复,两次被辞退工作,还被劳动教养1年。中国舆论监督网进行跟踪监督,先后发了4篇报道。李文娟解除劳教之后,毅然把鞍山市劳教委员会告上法庭,法庭最后判决李文娟胜诉,劳教委不服提出上诉后又撤诉,法律最终给了李文娟一个公道!当李文娟手拿判决书找到李新德的时候,他认为这个事件很有意义,通过朋友推荐给了央视,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调查也进行了采访报道。
5、山东单县未婚女被强制放节育环案。 2004年4月16日,25岁的单县姑娘霍秋丽到汶上县去看望恋人陈建超,可陈建超远在河南的一个工地上打工。次日,霍秋丽陪着陈建超的母亲到距离村子1公里的麦田里打药,被汶上县刘楼乡计生办的干部抓去放了节育环,并关了5个昼夜,直到4月22日晚8时,才被济宁市检察院会同汶上县检察院解救出来。中国舆论监督网发了《未婚女被强制安装节育环续:当事官员逍遥法外》等报道,引起社会和有关部门关注。2005年4月15日,法院作出再审判决,郑衍香、赵书霞以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徐卫东以非法拘禁罪被判处管制6个月。本案受害人霍秋丽获得赔尝6万元。
三、中国舆论监督网开展舆论监督的原因
李新德说:弟弟的一场官司使我开始了真正的舆论监督生涯。那是1999年的事情了,在一桩案件审理当中,法院一审判决对方赔偿我弟弟246万;还是这家法院,发回重申的时候判决我弟弟赔偿他人38万,这难道就是我国的法律?我国的司法不是独立的,案件都会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干扰,尤其是来自权利方面的干扰,这就必须要对权力进行监督,最有效的监督应该是舆论监督。腐败分子在目前的社会当中能量还很大,他们已经结成了一个完整的腐败体系,对付他们的最好办法就是依靠人民群众利用互联网对他们进行揭露。
李新德说:还有一个原因是我认识了网络。2001年,我写了一篇文章叫做《村支书动辄开枪,村民日夜难安》。这篇文章刊登在安徽的一家报纸的网络版上,后被全国各地许多网站和报纸转载。那个时候我还不会上网,在一个朋友的帮助下,我在网上发现,网络果然厉害,文章发表的当天就传到全国各地了。这时候,我认识了一个朋友——“反腐败网哨”的站长,在他的帮助下,我就建立了一个中国舆论监督网站。我做网站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利用它传递民众的声音,把他们想说的话放到我的网站上来,并要把中国舆论监督网做成一个品牌。我能取得现在的成绩,是互联网给我插上了飞翔的翅膀!
李新德说:最后一个原因是没有权利的百姓真苦。说实话,我的一切也正是为了百姓。每当看到他们的问题在我的曝光下得到了解决的时候,我比什么都高兴。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封杀我的网站和“博客”是愚蠢的,最终是不能得逞的,因为我的背后屹立着千千万万的人民。你封杀我一个“博客”,我一天可以做10个。我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我可以在10分钟之内把我想要发布的消息发布到整个世界。这就是人民给我的力量,同时,我的网站还得到了同行的大力支持,无论是文章转载还是信息的提供,都给了我很大的帮助。
四、思考
思考之一:舆论监督为什么媒体开展得不尽人意,而民间网站却开展得较受群众欢迎?论职责,开展舆论监督就是媒体的职责,而民间网站就没有这个职责;论条件,媒体从人员到设备,都是“正规军”,而民间网站可以说是“赤手空拳”。可是从监督的对象看,媒体监督打的大都是“死老虎”,而民间网站对李信这样连中央媒体都不敢碰的“大老虎”也敢打。是什么原因使我们媒体的功能在弱化?《南方周末》创造了“跨地区监督”,珠海成立了“特别报道组”,海南有了“舆论监督中心”, 长治出现过“传媒治市”,民间网站开展舆论监督是不是一种新的监督模式?
思考之二:民间网站开展舆论监督是否合法?这个问题“下跪的副市长” 李信问了,“退休高官王亚忱”也问过,还有不少的人问过。我国《宪法》总纲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宪法》 第三十五条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2006年“两会”记者会上,温总理指出:“每一个公民都有利用互联网的权利和自由,但同时要自觉地遵守法律和秩序,维护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
思考之三:民间网站揭丑影响好不好?中宣部部长刘云山2004年12月18日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讲话指出,要正确运用舆论监督手段,促进经济社会热点问题的解决。舆论监督要做到客观公正、事实准确,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有利于党和政府改进工作,有利于社会稳定(2005年第1期《党建》杂志)。按照这“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山东单县未婚女被强制放节育环案,如果不监督不知是一个什么结果。“常委企业”曝光以后,中央不是在全国企业采取“摘帽”行动了吗?只有把问题解决了,社会才根本稳定。至于影响,一些时评讲得好:“敢于揭丑才是最好的影响。因为,只有不怕揭丑,丑陋的东西才能及时发现并将其清除,使躯体到得有效的救治。”(谢茂明《“揭丑”是最好的影响》人民网 )“一个公民关心与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和公共生活,应该是一种常态。从这个角度看,我更愿意把李新德,还有杨东平等十九位中国公民的行动,看成是中国社会政治生态下很平常的做法,这种平常的做法越多,也许我们的社会进步越快。” (张金岭《民间反腐网站体现公民社会常态》青年时报 1034期(2004年))
思考之四:民间网站开展监督会不会乱?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5年1月19日发布“第十五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04年12月底,中国上网用户总数为9400万,比上年同期增长8.0%,其中使用宽带上网人数4280万,上网计算机4160万台。CN下注册的域名数、网站数分别达到43万和66.9万。报告预计2010年使用宽带上网的人数将达1亿(孙正一、柳婷婷《2005年中国新闻业回望》新闻记者网)。 可以肯定,我国的互联网还有更大的发展,民间网站也会越来越多,参与舆论监督的网民也会越来越多。我经过两周的搜索,发现了近百个民间网站,其中,有数十个经常进行舆论监督活动,其中比较活跃的有30多个。
至于怎样管理,总的答案有了——2006年“两会”记者会上,温总理指出:“每一个公民都有利用互联网的权利和自由,但同时要自觉地遵守法律和秩序,维护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在回答外国记者有关互联网问题时,温家宝进一步明确表示:“中国对互联网依法实行管理,同时我们也倡导互联网业界实行行业自律,实行自我管理。”温总理强调:“网站要传播正确的信息,不要误导群众,更不能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的影响。这些规范作为职业道德,应该得到遵守。”
思考之五:民间网站开展舆论监督有不有安全隐患?李新德说:目前中国舆论监督网(http://www.yuluncn.com)由于遭到国内的封杀再加上经济上的原因,不得不使用国外免费赠送的的服务器,当然人家说不干涉我网站上的任何事情,实际上人家也做到了这一点。最近要接受国外某维权基金会的支持。”这样做会不会被境外敌对势力所利用?民间网站开展舆论监督到底应该怎么办?
文章地址:http://www.cddc.net/shownews.asp?newsid=10447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法律法规资讯网
《信息产业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ICP/IP备案管理系统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网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网
《公安部关于对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家信息产业部网
《深圳市经济特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公共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网
《深圳市公安局互联网备案管理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网
作者:蒋玉生 工作单位:《永州日报》
现为华中科技大学传播学院在职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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