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委办发〔2006〕92号
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2006年10月30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32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渝委办发〔2005〕95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县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对世界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生活等领域产生了重大影响,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工作和生活方式。我们 必须清醒地看到,互联网的发展在拓宽人们获取知识渠道,促进生产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丰富人们精神生活,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给国 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从某种意义上说,互联网已经成为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对我进行政治、文化、意识形态渗透的"桥头堡",已经成为境 内外敌对势力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进行恶意炒作的"主阵地",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民主墙",已经成为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的重要工具。加强互联网安全管理,是 形势所迫、责任所系、使命所在。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互联网发展中存在的 突出问题,促进互联网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要做到"三个绝不允许":绝不允许互联网成为敌对势力对我县进行渗透破坏的"作乱之地",绝不允许互联网成 为违法犯罪活动泛滥的"法外之地",绝不允许互联网成为充斥假恶丑和腐朽思想、不良文化的"放纵之地"。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用社 会主义先进文化牢牢占领互联网这个新的思想文化阵地,绝不能为错误的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要根据网络特点和规律,改进管理方式和手段,增强管理的科学性 和有效性;要加快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形成有关部门依法管理,行业协会自我约束、企业依法运营的工作机制,使互 联网意识形态工作健康地发展。
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理顺互联网安全管理体制
重庆市通信管理局是我市互联网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互联网的行业管理。我县没有通信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互联网的行业管理事宜由市通信管理局直管。各通信运 营公司要在市通信管理局的监督下,做好经营性互联网网络安全的应急协调工作,依法对市场准入与退出、年度审核和服务范围进行监管,对实名备案、记录留存、 有害信息报告与清除等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传播有害信息的网站(论坛)依法代行市通信管理局职责,必要时采取责令整顿、予以关闭等行政 处罚措施。加强行业监管、引导行业自律,规范互联网及相关信息服务市场秩序。
县委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负责对互联网意识形态工作的宏观协调和指导,组织与舆情关系密切的有关部门和主要网络媒体占领网上宣传阵地,形成互联网安全管 理的正面舆论导向。要抓好县内新闻网站的监督管理,对违规登载新闻的网站和传播有害信息的论坛及时通知行业主管部门予以处理。要加强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的 宣传,树立网上法制意识,以网络法制促进网络自律,不断净化网络环境。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强网上舆论引导,有针对性地进行释疑解惑。对别有用心的攻击污蔑 言论,要有策略地公开批驳;对查处的网上违法犯罪案件,要及时公开宣传,形成依法管理互联网的舆论环境。
县公安局负责互联网的安全监督管理。要加强对互联网上有害信息的监控,打击破坏网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处理网上违法犯罪行为;监督检查 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管理上网服务场所安全;对境外、县外有害信息(网站)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对县内违法网站依法进行处理或向互联网行业 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其他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积极承担起管理职责。县机要保密局负责对我县互联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密检查,对我县联网计算机遵守相关保密法规、规定情况进行 检查,依法督促或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我县互联网泄密事件进行查处。县教委负责对远程教育和校园网站的监督管理和对在校学生的网络法制教育,营造适合青少年 身心特点的绿色网络场所。县文广新局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初审,与公安、工商等部门一道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依法查处网上文化传播、网上出版活动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县工商局负责依法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网络服务商进行登记注册,并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服务商和经营性网站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 等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对提供有害信息服务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县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坚持守土有责,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营运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管理职能,确 保所承担的各项任务得到落实。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要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各互联网管理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畅通联络渠 道,建立健全互联网安全管理情况通报机制和重大安全问题会商研判机制,形成联动机制,提高我县的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三、 实抓好互联网安全管理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加强本县辖区内域名和IP地址的基础信息管理和备案。县内各通信营运公司要在市通信管理局的监督指导下,制定切实有效的域名申请、IP地址管理办 法,严格互联网接入服务管理。实行域名申请实名制,建立域名注册服务和IP地址分配使用的逐级负责制。对擅自经营域名注册服务的,要依法进行严厉查处。要 加大基础建设,抓紧建设网站域名数据库和IP地址作用信息数据库。
(二)开展经常性的互联网站巡查清理整顿。各负有互联网安全管理责任的部门和单位要开展经常性的互联网站巡查和清理工作,对擅自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互联网信 息服务的网站,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登记或备案,逾期不履行手续的,责令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停止对其服务。对传播有害信息的网站,要依法惩处。
(三)严厉打击淫秽色情和各种赌博网站。公安部门要联合县政府新闻办、团县委、教委、文广新局、工商局、银监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淫秽色情和赌博网站的打 击力度,坚决关闭辖内淫秽色情和赌博网站,切断为传播淫秽色情、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土壤的利益链,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四)坚持开展经常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整治活动。县文广新局、工商局和各通信营运公司要严格执行文化部的不同地区营业性网吧的准入标准;工商部 门要加大对全县"黑网吧"查处力度,做到接报一起核实一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扫除监管漏洞;县文广新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对城郊结合部、农村特别是学校周边 和群众举报集中地的网吧的整治,切实解决好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这一人民群众极为关注的问题;公安部门要经常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对存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隐患 的经营性网吧及时整改,强力推行上网消费人员实名制管理的落实。
四、快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是一件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全县互联网安全管 理工作由县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切实抓好组织协调,研判全县互联网安全形势,审议互联网安全管理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 局)要抓好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细化职责任务和措施,为此项工作提供充分保障。各互联网管理职 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相互协作配合,形成管理合力。
(二)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要求,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职能,抓紧制定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互联网管理职能部门要按照"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畅通联络渠道,建立健全互联网安全管理情况通报机制和重大安全问题会商研判机制,形成联动机制,提高我县的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四)提高管理能力。各互联网管理职能部门要加强网上执法、网上行政的专门队伍建设,加大技能培训力度,苦练网络管理基本功,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使每个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都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依法开展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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