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天马来行空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c6b1020100k4kv.html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日发表了首份《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提出中国境内的互联网属于中国主权管辖范围,中国的互联网主权应受到尊重和维护。
从这个表述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新词汇:中国互联网主权(下面简称网络主权)。
由此,天马拉开了自己学习互联网主权的大幕,在认真阅读思考之后,获得了如下心得体会:
1.《国际法》需要尽快完善
这个新词汇既然属于中国国家主权,所谓主权,国际法规定的是“国家在国际法上所固有的独立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没互联网什么事。打听了一下,国际法 好像还没赋予各国以互联网主权的权利,也并未听说国际法对此进行了法律界定,这跟白皮书的表述相悖,因此建议联合国与时俱进,立马进行修订。
2.确认“领网” 势在必行
互联网主权,那必然应该拥有国家主权的一系列属性。主权作为国家的固有权利,表现为三个方面:对内的最高权、对外的独立权和防止侵略的自卫权。互联网主权 的固有权利必然也有内外之分,并且可以在侵略来到的时候进行自卫。在哪能自卫哪不能的自卫呢?这得有边界说了算。由此可见,一国之互联网,定然当有边界, 我们有领土领海领空,必然,也将有“领网”。领网之下,也可以根据各地情况设置行政管理区,统属新闻办,以便有效管理。
3.翻“墙”是一种国际偷渡的犯罪行为
领网的边界需要“墙”来定。1970年的《国际法原则宣言》阐述了主权原则的内容,其中心是各国主权平等。既然大家平等嘛,中国在互联网上主张了自己的权 利之后,美利坚合众国也当主张权利,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北朝鲜,也应当有这个机会。大家如何划分地盘做到和平共处呢?我们知道,领土,可以通过长城 界定,前文讲了领网的概念,领网,也可以通过伟大的“防火墙”界定。有了墙,互联网上就有国际边界,大家你不烦我我不烦你,平等。墙作为边界的象征,是应 该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翻墙是一种未经许可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则要受到国际制裁。网络偷渡行为,也将受到打击。
看到这里,有人该问了,在互联网上立起墙来,这不是要闭关锁国,大搞天朝局域网吗?
这思路是不正确的。只说对了一半。前半句不对,后半句有理。我们也是要追求民主自由滴嘛,互联网永远是自由的,信息也是自由滴,我们建立了互联网国家,但绝不是要闭关锁国,而是为了实现信息秩序化。
又有人问,不闭关锁国,那Google.com为啥不能访问了?
Google不能访问,那是他们自绝于中国网民。在信息泛滥,没有主权的时代,他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现在,我们建立了这样一套网络主权,维护了国际网络秩序后,你就可以访问啦。
怎么访问?很简单,作为一个网民,你要带好居民身份证,按照公民出国流程,准备好各种证明材料,先到“网络大使馆”申请,网络大使馆将申请提交 Google,获得Google批准后即可登录。哈哈。当然你不能有犯罪前科,若是档案中曾有黑客记录的话,遭拒的可能性那就比较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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