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面对狱中的墙壁/为你作一首情诗,我的爱人”、“我正行走在一条崎岖颠簸的路上/但我未曾停止过歌唱”,这是滕彪一首诗中的句子。他说,今年某日,他曾被几个身份不明的人带走,关了近两天才放出来,诗是那时写的。
一些熟悉滕彪的朋友常常为他担心,因为他性情憨直,不善于自我保护。自从2003年与许志永、俞江三人为“孙志刚事件”公开致书全国人大以来,滕彪就被视为勇敢的行动者和活动家,经常出现在一些大的事件中。
但他给自己的定位则是不脱离现实的“独立知识分子”。
一
滕 彪、许志永和俞江,曾被称为北大法学院“三剑客”。在北大读博期间,三人常相来往,一起吃饭、讨论,形成了一个亲密的小圈子。三人互相之间非常了解,对社 会问题的见解也比较接近。不过也常有激烈争论,多数时候是滕彪和俞江联手反对许志永,因为“许志永的理想主义走得更远”。
那时候,他们就经常讨论收容遣送、劳教、上访这些问题。“我们是从学术的角度去讨论这些法制问题。这些都是非常贴近现实的、非常重要的法制问题,但是大多数法学专家、教授,对这个重视并不够。”
2002年博士毕业以后,三人去了不同的学校教书,滕彪到了中国政法大学,许志永在邮电大学,俞江去了华中科技大学。三人仍然经常通过网络和电话交流看法。
2003年孙志刚事件发生后,“三剑客”经过商议决定出手,发出了对收容遣送条例进行违宪审查的公民建议书。“当时主要是想通过这样一个举动,在中国推动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没有想到会有那么大的反应”,滕彪说。
更出乎他们意料的是,收容遣送条例很快被废除,对此滕彪的心情有些复杂,“一方面收容遣送制度废除了,很多人包括农民工、上访者的安全多了一些保障,这也是中国法制一个不小的进步;另一方面我们想推动的违宪审查给绕开了,所以也有点遗憾”。
之后的一两年,对滕彪来说,是一个非常忙碌、亢奋的时期,全国各地很多错案、冤案的当事人给他写信、打电话、见面,几乎从未间断过。
“ 他们希望我能够帮忙,但是我又对绝大多数冤案都无能为力,这也是一段痛苦的时期。虽然我来自底层,之前也了解社会底层人的遭遇,但是当这些人一个一个坐在 你面前的时候,的确还是很有冲击力。这些人的生活太悲惨了,他们的遭遇太令人同情了,但是我又很难对他们有一点帮助,自己的力量太小了。但是他们认为我能 帮他,很多人在信里写道,你们三个人把收容遣送制度都给废了,我们这个案件应该是小意思”。
滕彪说,“实际上那个制度不是我们三个人废的, 是很多人的合力,是几千万人关注的结果,很多人在网上发帖子呼吁、评论,这些力量最后促成了官民的良性互动;另一方面这个案例有很多偶然的因素,有特定的 背景。孙志刚案件不是一个维权的模式,它只是一个取得良好效果的特殊案例”。
面对那些经过十几年申诉上访无果的案件,他们感到无能为力,于是成立了公盟。
二
35岁的滕彪说自己比较晚熟,到大学本科快毕业时才有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他与许志永同岁,1973年生于吉林农村,家里很穷,姐姐是文学青年,写诗写小说,他也想成为作家,从中学起就开始写诗写散文。
1991 年,滕彪考入北大法律系,军训一年,从本科读到博士,在北大待了总共11年。钱理群、贺卫方等老师给了他很大影响。1995年到1997年这三年,滕彪被 一种理想主义的精神所鼓舞,立志要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知识分子,“当时没有很明确的想法,只是说不能甘于平庸,要做一些大的对社会、对国家有 用的事情,写东西也要写有影响的大作品”。
思想方面,他受到鲁迅、哈维尔、哈耶克、波普尔还有米奇尼克等思想家的影响,“他们能够让人在一个艰难的环境下站立起来,不会被生活的苦难所打垮。”
滕 彪是在懵懂的情况下报了法律专业,他最想学的是文学。后来他才逐渐意识到了法律人的重要性:“有人把中国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分成几个时期,一开始是哲学, 就是学马列哲学的人有话语权;然后是文学、寻根文学、小说和朦胧诗的影响比较大。九十年代是经济学,那时候经济学占有最主流的话语权。但是到了90年代末 期,经济学家和其他学者发现改革没有办法继续推进,很多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解释不了,也解决不了,它们都会归结到法律和政治。”
“九十年代 之后,该法律人登场了。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以来,依法治国、人权入宪,这些都在呼唤法律人登场。很多重要的立法过程中有法学家的影子,一些法学家——比如贺 卫方、江平——成为最有名的、最有影响力的知识分子。除此之外,更活跃的、更具冲击力的就是那些来自民间的、分散的法律人,他们在法庭上按照法律的程序进 行辩护,一点一点地把宪法、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落到实处。”他说。
目前,滕彪正接手广东顺德甘锦华案。这就是著名的“刀下留人案”。在四年 里,甘锦华三次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临刑时喊冤被刀下留人,生死至今未定。滕彪认为,控方提出的证据疑点重重、漏洞百出,没有任何一位证人和鉴定人出过 庭,他确信这是个冤案。11月6日,在法庭上,滕彪为甘锦华作了无罪辩护,在辩护词中他一口气列出了控方证据中的28个疑点。
“甘锦华犯罪 的证据不存在。甘锦华没有杀人。但如果你们判他死刑,杀人的就是你们,还有本案的办案警察和检察官。如果能够容忍在如此漏洞百出的证据之下定罪判刑,那么 我们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就如同踩死一只蚂蚁——而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这只蚂蚁”,这是他的辩护词中的一段话。
三
有人问他,你从农村考上北大,又拿到博士学位,现在又是大学教师,又是律师,有房有车,有妻有女,为什么还要出头做这么多有风险的事情?
滕 彪的回答是,“我是法律学者,是兼职律师,必须说真话,做一个真实的人,这是最起码的。说真话有风险,这种风险应该更多地由有名气、有知识、有资源的人承 担,而不是让那些最无助的人去承担。孙志刚事件之后,我逐渐被公众熟知,我觉得有责任做些具体的事情去推动法治的进步。”
滕彪在大钟寺附近的公盟办公室里接受采访。公盟是他和许志永等人创办的公益性法律组织,原名为阳光宪政社会科学研究中心,现有十多位律师,在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进行相关的制度研究。坐在对面的滕彪,肤色黧黑,笑容憨厚,朴实得近乎木讷。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