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光东 来源:郭光东的BLOG
今天下午,政治评论人、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打来电话,告知他领到了正式判决书。在我看来,这是一份在中国法制史上可谓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书,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他在与北京新网公司的官司中完胜。
胡星斗开有个人网站,常发表一些反腐败的“敏感”政论文章,其网站挂靠在提供服务器支持的北京新网公司。今年3月,他突然接到新网公司通知,指其网站“存在非法信息”,“受上级领导指示”予以强行关闭。而网络监察部门认定的所谓“非法信息”,不过是数篇呼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遏制官员腐败以及改革现行劳教制度的建议文章。
今天下午,政治评论人、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打来电话,告知他领到了正式判决书。在我看来,这是一份在中国法制史上可谓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书,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判决他在与北京新网公司的官司中完胜。
胡星斗开有个人网站,常发表一些反腐败的“敏感”政论文章,其网站挂靠在提供服务器支持的北京新网公司。今年3月,他突然接到新网公司通知,指其网站“存在非法信息”,“受上级领导指示”予以强行关闭。而网络监察部门认定的所谓“非法信息”,不过是数篇呼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遏制官员腐败以及改革现行劳教制度的建议文章。
类似这种封网、删文、删贴的行为,网民司空见惯,一般发发牢骚、“草泥马”几句就忍过去了,但胡星斗不然,一怒之下将封他网站的公司告上法庭。而北京的法院竟然也敢于受理此案,更在判决中支持胡的诉讼请求。尽管判决书中绝无“舆论监督”、“言论自由”、“公民权利”之类的字眼,但明眼人都能从中品味出特别的意义。公民起诉查封网站行为并胜诉,这在中国法制史上尚属首例,其背后蕴涵的依法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崇高价值,注定成为中国人权进步史上浓墨重彩之一笔。
依胡星斗初衷,他是想通过这样一个法律的行为引起公众对网络法制的关注。他痛感目前中国在网络方面往往无法可依,都是根据个别领导人的意见随意封网、封文章,这种现象极其不正常。的确,胡星斗的举动开了一个好头,把“政治问题”通过司法解决无疑是一种理性行为,北京法院的判决也创造了一个好判例,依法治国之风扑面而来。
下一步,胡星斗还将继续起诉指令新网公司查封网站的公安局网监部门,我也预祝他再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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