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执法操作实务》中的新闻操纵

作者:梁发芾  来源:http://liangff.blog.sohu.com/115328304.html

《城关执法操作实务》讲到,一旦发生冲突之类所谓的执法危机,城管将进行危机新闻处理。具体如下。
 


书中所说拍摄重点突出的危机画面,自然是有利于城管而不利于相对人的重点画面。城管打人的镜头一定不是重点画面,相对人如果动手,那一定是重点画面;没有处理过的录像片不能外传,自然是怕真相被曝光;要进行影像剪辑,自然是把不利于城管的删除。该书所说的要删除的主要内容是,是“保密性,关键性,不宜于出现的镜头”。那么,什么是“保密性,关键性,不宜于出现的镜头”呢?保密性的,当然就是见不得人的做法之类,因为他们所说的危机是在大街上执法中出现的危机,而执法是公开执法,并不存在秘密执法,公开执法中公开冲突,能够被摄录下来的镜头,当然也应该是公开的事情,但是这样的东西成为秘密,一定是见不得人的做法和说法了。至于关键性的镜头,那一定是冲突中激化矛盾,引起冲突的关键点,或者是事件发生的最关键的环节之类,这些环节显然是城管其主导作用的。这一类也是要删除的。不宜于出现的镜头,无非就是打人,骂人,流血之类的镜头了。


当把这一切删除干净之后,他们就要召开新闻发布会,在会上发布这样的录像,让记者们看录像,根据录像进行报道。这样的危机处理当然是有效的,不少媒体处理这类事件,也是城管方面的新闻发布会怎么说,新闻就怎么写,尤其有些媒体,是拿着发布会上发给记者的统稿,回去填上本报记者的姓名,也就见报了。对于媒体来说,来自新闻发布会的消息是权威消息,那怕失实,媒体也没有责任。再说,一些吃官饭的媒体和城管本来都是党的事业,是自家兄弟,因此,媒体本身有积极配合城管宣传的职责和义务。因此,一般情况下,危机新闻处理会相当的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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